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甬上观潮  >  焦点话题
版权保护需要立足网络特性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7-05-02 09:44:22  稿源:人民日报

  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需要更为灵活包容的政策措施,在保障原创者、版权人利益的同时,也为互联网开放、共享的内生动力预留空间

  最近,《人民的名义》迎来大结局,不少人在回味剧情的同时,对热播期间发生的样片泄露事件同样记忆犹新。近些年,不少优秀影视作品都曾经历版权流失的切肤之痛,可谓防不胜防。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为何困难重重?应采取哪些新的应对措施?版权制度如何适应互联网传播?这些都值得进一步思考。

  实际上,从早期在线下制售盗版书、光碟和录音带,到今天在线上点点鼠标、敲敲键盘,就能轻松完成对他人智力成果的复制、传播甚至抄袭,侵犯版权的困扰由来已久。比如有红极一时的网络小说,竟是借助专门的网络数据库搜索拼接而成;有些拥有海量用户的媒体平台,自动转载他人新闻作品,既没获得授权也不标明来源。互联网就像一把双刃剑,促进知识与信息快速流动的同时,也为不劳而获者打开方便之门。

  伴随侵权门槛降低,维权成本不断高企。由于技术的隐蔽性,不少原创者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即使胜诉,侵权人可能也早已赚得盆满钵满,权利人的损失难以挽回,甚至因为诉讼成本较高,部分原创者和版权人直接放弃了依法维权的机会。现实的困境警示我们:依靠法律诉讼、强调事后追责的传统方式,尽管可为互联网版权纠纷提供终极解决方案、划定不可逾越的底线,但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也难以满足互联网时代对效率的追求。

  可喜的是,在许多领域,保护网络版权有了新的尝试。刚刚过去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人民日报社等10家主要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了“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合力破解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难题,以便更好地促进我国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更进一步,信息时代的版权保护需要依托互联网本身的独特性,形成立体的规制思维。

  今天,互联网程序和应用如何开发设计,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们生活的规则。将版权保护理念融入技术的开发设计中,已成为维护原创者与版权人利益的重要渠道。比如微信公众号推出的原创功能:一旦作者给文章设置原创,系统就会通过内容比对精确识别那些复制和转载的文章,并用前者强行替代后者,以保证文章独此一家。这样不仅效率更高,也起到了预防式保护的效果。换句话讲,技术架构为互联网时代的版权保护开辟出新的可能。

  然而,强调版权保护并不意味着忽视版权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在互联网时代,如何防止“我辛苦种草,你免费放羊”的尴尬又不妨碍开放、共享、流动的互联网精神,如何化解以互动传播为特点的新型传播方式与现有版权制度的冲突,需要更为灵活包容的政策措施,在保障原创者、版权人利益的同时,也为互联网开放、共享的内生动力预留空间。

  “知识产权是一种文化。”版权制度背后,是鼓励创新、推崇理性思考、赋予知识以尊严等更为本质的价值追求。划定法律边界,以技术设计提升版权服务水平,以制度安排平衡各领域创新者的利益,才能为全社会的知识积累与进步增添不竭动力。

编辑: 郑晓华
 
“侠女护士”一声吼,“坚决打击”才出手?
“豪华陪嫁”到底是谁拍的,是出于什么动机上传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关方面不能见疑不查,不能让其“大隐隐于市”。
在以往的类似案件中,赢家是法律,是人类,但是作为“受害者”,也最应该得到某种补偿的大自然,却仍旧是输家。
当抽象的法律概念与民众情感、情绪、伦理、价值等融为一体的时候,这样的法律是充满人性的,是符合法治精神的。
人们对本轮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信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上一轮调控政策的结果,也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实施政策的决心和举措。
当钻空子成为钻空子的通行证,中国式假结婚、假离婚诱发的道德风险和执法缺位,由谁来买单?
观点集粹(gdjc)
你跟他讲“素质教育” 他跟你说“北大清华”
有什么样的高考,就有什么样的学校
观点集粹(gdjc)
本应该改为余额计息
“全额计息”:格式条款陷阱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