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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黄河大桥等免费是迟到的“利好”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7-11-16 11:11:51  稿源:宁波日报

  江德斌

  11月14日,济南黄河大桥的收费权益方山东高速发布一纸公告,宣布该公司对济南黄河大桥、滨州黄河大桥和平阴黄河大桥的经营期限届满,从11月16日零时起,这三座大桥终止收费(11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

  这三座大桥终止收费是因为经营期届满,按照规定需做好大桥资产移交和收费设施拆除等工作,转为免费公路大桥,不再向来往车辆收取过桥费。对于山东高速而言,这三座黄河大桥收费占公司收入比重较小,停止收费对公司经营没啥太大影响,但对广大车主而言,无疑是好事。只是,这是迟来的“利好消息”,以至于很多人听到后并未因免费而兴奋激动。

  济南黄河大桥、滨州黄河大桥、平阴黄河大桥的总收费期限分别是32年、31年、32年,均属于超期收费,收费总额累计已超过其建造成本的数十倍。这三座大桥原本是政府还贷型,理应在归还贷款后即停止收费,却在1999年改为经营性大桥,同时重新取得18年经营收费权,直到今年才终止。

  按照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东部地区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这三座大桥都已经超过期限,但山东高速以“法律不溯及既往”为由,继续收费至今。本该早就实行公益性服务的公路大桥,却在地方利益的主导下延续收费,令广大车主额外支付巨额通行费。而且,随着城市面积逐步扩大,大桥收费造成当地市民进出成本增加,亦妨碍了两岸市民来往和经济交流,不利于城市一体化发展。

  事实上,类似这样的超期收费大桥,在全国还有不少,比如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广东三水大桥等,均多次遭到舆论质疑和批评。其中2008年,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经国家审计署审计显示,1996年即已全部还清贷款,当时已违规收费14.5亿元,随后,在社会舆论的强烈批评下,该桥仍然坚持到2012年10月8日才终止收费,过往车主为此多付出了20亿余元的过桥费。

  2011年6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联合下发《关于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超期收费、通行费收入标准偏高及不合理收费等行为。但各地反应迟滞,很多超期收费公路、大桥,仍然我行我素继续收费,各种乱收费项目并未彻底禁绝,说明清理阻力非常大。一些地方政府出于滚动修路还贷、维护既得利益的考虑,拿出各种手段变相延长收费期限,导致收费公路变成“永动印钞机”,不仅违背了还路于民的承诺,亦违反了相关法律。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收费公路里程数占全球八成以上,每年收取数千亿元通行费,令我国物流成本高企,其中路桥费占很大比例。可见,为减轻民众负担、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收费公路应遵循公益性经营原则,科学合理评估经营成本,制定收费标准,在达到法定收费期限后,应无条件停止收费转为公益性公路。对于违规延长收费期限的行为,则应及时依法处罚,避免公众利益遭受伤害。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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