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雪梅
近日,贵州贵阳的张先生前往医院看病,发现之前排长龙等待缴费的窗口突然变得冷清了,起初还以为是患者少了,后来才知道是因为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制度。这一制度推行后,市民纷纷表示是一个利好消息,不过也有市民担忧,是否存在有人恶意逃费现象?就此,记者进行了采访。一家医院负责人苦不堪言:每月都有患者逃费,每月逃费的损失少则两三万,最高时高达5万余元 (1月16日《贵州都市报》)。
“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出台,夹裹着浓浓善意。具体来说,有着如下几个方面好处:其一,减少了反复排队缴费现象,优化了医疗资源;其二,回归到了医者仁心本位;其三,能够更好救助患者,为生命营救节约时间,减少患者痛苦时间。 然而,好的制度在推行的时候,还是遭遇了“已经想到的问题”。一些患者为了自己的利益,选择恶意逃费。这种现象也有这么几个层面:第一种:病情比较轻微的患者,当其拿到就诊卡,获得医生诊断,确认病情并无大碍后,选择逃费;第二种:病情一般的患者,在医生诊断并开好处方后,自认为医院药品昂贵,随后选择逃费拿着处方到外面购药;第三种:病情危重的患者,在得到医生确诊后,不接受医生的建议及诊断结果,选择逃费到其他医院就诊。
逃费的方式和理由很多,但是都摆脱不了本质,那就是在就医的时候不诚信。不诚信带来的后果很严重。
一方面来说,让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医院十分受伤,将原本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任”丢失,可能会对“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产生抵触,久而久之,会让“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夭折。
一方面来说,虽然每个人的逃费都不算太多,有的是几十元,有的是几百元,但是对于医院来说,整体损失不小,会制约了医院设备的及时更新换代,科技升级。
再一个方面来说,会产生蝴蝶效应,大家都有从众心理,你逃费了,我也要逃费。如果大家纷纷效仿,则对于“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的继续推广是不利的。最终,害的不仅是好的政策,害的还是患者自己。好政策来之不易,每一个患者都要好好珍惜。
面对“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施遇到的恶意逃费现象,不能总让“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独自忧伤。必须要有追讨机制、惩罚机制。找到这些人并不难,就医也是实名制的,那不妨找到这些人,索要逃费金额。也不妨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在其他方面进行限制,甚至可以直接取消这些人的“先诊疗后付费”的资格。
必要的制度惩罚,也许是唤醒失信者守信的必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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