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哲明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大气环境优良,能够让一座城市的居民人人都感到快乐,人人都有幸福感。
但为什么总有偷排、漏排等各种违法行为来持续破坏我们的生态环境呢?原因很简单,就两个字——利益。为了能赚到更多的钱,他们铤而走险,不惜违反法律法规,做见不得人的事,为了个人利益不惜牺牲全社会整体利益。
对于这种自私自利的违法行为,手中拥有执法权的部门绝不能手软,必须拿出治理的“铁腕之举”,让他们不仅赚不到这黑心之钱,还要付出惨痛代价。如可以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而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则更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同时还可以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监管,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严厉打击“低小散”企业。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联合行动,加强集装箱运输、渣土运输、危化品运输等车辆的尾气监测,对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车辆,立即扣车整改。经常开展飞行抽查,对重点污染企业的治污设施运营情况进行检查,对一些“一来就停、一走就排、昼停夜排、瞒报虚报”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对于大气污染防治,从环保督察和问责通报可以看出,中央和省、市是动了真格的,这就要求我们务必以铁一般的意志、铁一般的举措、铁一般的纪律推进这项工作。主动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由点带面,梳理同类问题、主动查补短板、集中清理整治,扎实推进同类问题的彻底解决,做到解决一件、带动一批、治理一片,以最坚决的态度赢得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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