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维立
政府花钱向第三方购买服务,为8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免费提供3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没想到第三方派出的工作人员实施时大打折扣。“我们老两口原本可以享受6小时服务,工作人员上门只有半个多小时;我们老人需要家政服务,可对方只愿意做量血压、聊天这些轻松的工作。”近日,家住浙江省宁波市某社区的徐阿姨说,这简直是拿政府的钱不当钱啊。(6月18日《宁波晚报》)
政府出钱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本是一项政府关爱老年人的善意政策。然而,宁波的这家“第三方”实施起来却打了折扣,目前,已有多位老人因为对服务不满意而到社区投诉。笔者觉得要反思的是,一桩好事,为何没能做到位?该如何防止“钱花得不少”但“事办得不好”之类事情的发生?
近年来,各地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势头很猛,购买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购买领域也不断拓展。但一些地方第三方服务失范、服务对象满意度不高等问题亟待改进。现实中,少数地方的职能部门在实施中习惯于当“甩手掌柜”,对第三方服务是否规范、服务对象是否满意很少过问;有的相反,将第三方当成了“下级”,动辄指手划脚。其实上述两种情形都是不正确的。无规矩不成方圆,针对政府购买服务实施中的绩效评价规定,必须尽快制定和完善。职能部门要依据《合同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通过公开招标,好中选优选聘第三方。在此基础上,要明确对第三方的考核标准和办法。更重要的是,公开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相关事项,接受服务对象、公众和媒体的全程、同步监督,倒逼第三方“不用扬鞭自奋蹄”,提供高质量服务。
回过头来,再看宁波的政府花钱向第三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当民政部门表示:“我们会跟进调查,积极督促改正”。笔者以为,监管第三方,仅靠民政部门的力量并不够。第三方的服务质量如何,接受服务的老人最有发言权。如果说第三方是“答卷人”,那么,接受服务的老年人理应是最重要的“阅卷人”。如果将第三方的利益直接与老人的感受挂钩,他们还敢不在乎老人的评价吗?纵观淘宝等电商平台,众多卖家店铺之所以越发重视消费者评价尤其是惧怕“差评”,主要原因就在于惩戒机制。期待政府花钱向第三方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借鉴淘宝等电商平台的做法,建立并用好“好差评”制度。如果第三方和上门服务人员都能像淘宝商家一样重视老人的每一个“好差评”,相信第三方“挑肥拣瘦”等问题将迎刃而解,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绩效定会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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