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广春
6月1日,安徽游客王某某未购票直接进入黄山风景区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接到报警求助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迅速组织人员参与救援,救援队历时7个多小时,才成功将王某某安全救出。这次救援,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共组织公安、消防、医疗急救人员27人,以及4名环卫、旅游服务人员参与被困游客方位研判、搜寻、救援、医疗急救、后勤保障等工作,救援发生费用15227元,其中有偿救援费用3206元。(6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
黄山景区根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实施首例有偿救援,要违规“驴友”为任性埋单,维护了规定的严肃性,也是提醒与警示其他游客止住“越界旅游”的脚步。
景区是公共场所,游客不守景区规矩,本身有过错之处。游客或探险者“不走寻常路”的任性与冲动,会影响自然生态环境的和谐,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任。对此,游客及探险者应引起关注和重视。
景区组织救援,是基于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的常识,也符合人道主义原则。但景区接到请求后,组织救援需要的人力物力损耗,理应由不守规矩的游客或请求救援者承担。景区尝试和明确“有偿救援”制度,是减少和避免公共资源的浪费,是对不守规矩游客和探险者的警示,也是景区平衡自身利益与社会效益的需要,为文明旅游探索新的管理措施。
现实中,不是每个景区都出台了有偿救援办法,有了规定,也未必让被困游客承担全部费用。这是有些游客不守规矩的一个瑕疵或漏洞。让违规驴友为任性埋单,要求游客遵守景区规定,需要打上规定“补丁”,并成为严肃话题。
让任性驴友为救援埋单,不该成新闻,而应成常态,一方面,安全出行、文明旅游,是每个游客应有基本素质,既然是未开发开放区域,就必然存在危险,有不允许游客进入该区域的道理;另一方面,让任性驴友为救援埋单,区分公共救援与有偿救援,既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也有助于景区合理管理,引导游客文明出行。
“世界那么大”,不是想看就看。景区允许看的地方,游客要遵守景区规定;景区不允许看的地方,就是禁区和雷区。游客违反规定,不仅被困要承担相应的救援费用,有关方面还应根据旅游法、治安处罚法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游客予以必要的处罚。这样,才能抑制驴友任性的脚步,驴友失联、被困的新闻才不会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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