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冬梅
宁波市民对于强制垃圾分类都有什么看法?《现代金报》记者进行了入户调查。走进刘先生的家,他直言,家里并没有实行垃圾分类。“哪个垃圾桶空着,我就扔哪个垃圾桶。不是我不想做,而是分了白分,他们清运又混在一起了。”说起清运的事,刘先生愤愤不平。有一次,他看到小区保洁员直接将厨余垃圾倒入其他垃圾桶,打那以后,他就再也不分类了。“我们分得好好的,结果他们这样一股脑儿混在一起,那我们不是做无用功吗?”(8月21日《现代金报》)
《现代金报》的记者调查发现,“市民分类保洁员不分类”的情况是真实存在的,市民刘先生抱怨的现象并非空穴来风。“市民分类保洁员不分类”让市民心寒,也就有了“我也不分类了”的想法。
垃圾分类是建设生态社会、资源社会的需要。因此,对于垃圾分类这件事情,也从起初的“倡导”变成了如今的“强制”。甚至很多地方为了倒逼市民垃圾分类,撤掉了“楼道里的垃圾桶”,主要目的就是要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有的还给予奖励,用“垃圾分类的积分”换取生活用品。这都是促进垃圾分类的不错做法。
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不易,因为垃圾分类本身就给市民增加了麻烦。如今市民好不容易愿意参与垃圾分类了,却遭遇了“保洁员不分类”的尴尬,着实不应该。市民将垃圾在家庭里分类好了,投放到了小区设置的分类垃圾桶里,而保洁员在收储的时候,却“一股脑儿投放到一个垃圾桶里”,市民的垃圾分类也就失去了意义。
垃圾收运,是垃圾分类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必须管理好“最后一公里”,不能让“强制垃圾分类”毁在“最后一公里”。这就需要加强保洁员收储环节的管理。“保洁员不分类”的原因,自然是图省事、怕麻烦。如何破解这个问题?显然监督起来是有难度的,保洁员“混装的垃圾”到了垃圾处理厂很难被发现。应该鼓励市民监督,对于发现举报“保洁员混装垃圾”的市民要给予奖励;应该给社区部门增加压力,让社区部门派专人盯紧保洁员;垃圾处理部门应该抽查“保洁员收储的垃圾”,发现存在混装的情况要给予处罚。
其实,“保洁员混装垃圾”也仅仅是一个表象的呈现。根据新闻媒体的报道来看,在全国其他城市甚至出现过“垃圾厂处理不分类”的现象,“市民分类的垃圾”到了最终处理环节却为了省事“混在一起处理了”。
强制垃圾分类,不能异化成“强制市民垃圾分类”,而是要确保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的处理到位。别让垃圾分类毁在了“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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