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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百亿校园贷”要不要告诉家长一声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9-09-23 09:45:00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郝冬梅

  近日,湖北银保监局表示,将不断完善大学生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校园正规银行信贷产品供给,降低贷款办理门槛,力争按照每个学生消费贷款5000元左右标准,向全省大学生投放80亿元至100亿元消费信贷,满足大学生正常消费信贷需求,以强有力的正规金融供给驱逐不良网贷毒瘤(9月22日《新京报》)。

  对于湖北银保监局打造的“百亿校园贷款”项目,舆论一片叫好之声:给“学生贷”打开了“正门”,就能关死“套路贷”的“偏门”;学生获得的贷款正规了,减少了“被套路”的风险。

  从理论上来说,正规的银行开展“校园贷”,可以让“套路贷”少了市场。但另一方面,“百亿校园贷”虽然是正规银行推出的,风险仍然是存在的。前几天看过一篇报道:一位刚毕业的学生因为“少偿还了10元钱的助学贷款”,被银行列入了失信黑名单,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真实姓名被公示,以至于找工作都受到了影响,这样的结果显然也是尴尬的。

  于是,笔者对“百亿校园贷”产生了这样几个方面的担心:

  如何确定是“学生刚需”?一般情况而言,在孩子求学期间,即便家庭再困难,绝大多数家长会满足孩子的消费需求,最起码学费是给够的,生活费是尽量保证的,那么,到底何为“学生刚需”?比如,家长已经给了每月3000元生活费,虽然不多但维持生活开销还是没问题的。而有的学生认为3000太少,需要6000元才够花,这个时候银行就可以放贷款给学生?

  一个方面是,学生有没有权力“背着家长”?既然是满足学生需要的贷款,那么贷款的主体就是学生个人。也就意味着只要学生个人签字同意就可以了。问题是,家长不知道“学生贷款了”是不是合适?固然,大学生已年满18岁,可是在校大学生的家长依然是监护人,家长不知情之下就发放贷款给学生是否合适需要法律界统一口径。

  一个方面是,若无力偿还“谁来买单”?学生以学习为主,未必有精力去创造经济价值,那么此类贷款该如何偿还?假如学生自己不能偿还的话,最终银行还是需要找家长“埋单”,若家长本不知情,那么这种连带责任就缺乏合理性了。

  有的学生喜欢攀比消费,很难说都把“百亿校园贷”用在正常学习上、生活上。因此,如何报好关口十分重要。给学生贷款“开正门”,也别给家长“关死门”, 投放“百亿校园贷”,放贷的时候应该告诉家长一声。

编辑: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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