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我国新一轮医改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惠及十多亿人的基本医保网,对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缓解看病贵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又将涉及众多患者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纳入医保报销。下一步要深化医改,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4月8日中国政府网)。
长期以来,一人参加医保,全家人享用,属于明令禁止的行为。与之相对应的是,一方面医保资金花不出去,一方面老百姓质疑医保报销比例偏低、范围偏窄;而根据统计快报,2020年基金的总收入是2.4万亿元,支出大概2.1万亿元,当年结余2700亿元,历年的滚存结余超过3万亿元。基于此,我国将进一步推进医保改革,实行医保“家庭共济”,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不仅打破了政策瓶颈,而且激活了医保个人账户。
从社会统筹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根本点和出发点来看,当前参保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参保者对报销比例和范围的满意度并不高,医疗费用还得不到充分保障。这与医保结余形成极大的反差,应得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若要改变这种状况,满足参保者及全家健康、医疗的双重需求,需要在全国范围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扩大报销比例和范围。其中,就应该包括医保“家庭共济”。
从法律层面分析,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一人参加医保,全家人享用,完全符合基本的伦理秩序。同时,从医保制度本身来看,也许有人认为,一人参加医保,全家人享用,侵占了投保者共有的医保基金,其实不然。事实上,没病的人,帮助有病的人,本来就是建立医保制度的初衷。再者,医保个人账户在家庭成员之间协调使用,可减少账户积余,大大提高个人账户的保障功能。
特别是,医保“家庭共济”,还可以进一步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除了允许家庭成员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还可以将体检、接种、健身、戒烟、医保个人缴费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让医保卡为促进家庭安康发挥积极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就有专家呼吁,让养老、医保等闲置资金,与住房公积金“嫁接”,解决困难群众的教育、住房等民生问题。那么,就当医保“家庭共济”是一次试水吧。要知道,一人参加医保,全家人享用,是医保的更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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