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钢
中秋节刚过,但有关月饼的投诉却多了起来。记者发现,多数投诉集中在一个点上:有了月饼券,提货点却迟迟无法兑现。更有甚者,中秋节都过了,月饼还没有拿到……(9月23日《宁波晚报》)
明明手里有月饼劵,不是酒店供货不足,就是提货点无法提货,怎么也拿不到月饼。实际情况令单纯善良的消费者根本想不到,酒店售出的月饼劵,会多于实际的生产数量,最多的时候,甚至会达到实际生产量的2倍以上。如此泛滥成灾的月饼劵,直接导致月饼供应脱节甚至无货可提,不足为奇。
滥发的月饼劵有劵无货,究竟伤害了谁的利益?
一是伤害了消费者。既然手里有月饼劵,酒店就必须保证消费者在有效的时限里随时随地能够提到货真价实的月饼,而根本不是像不少酒店轻描淡写地所辩解的那样,因为酒店的月饼是委托第三方厂家生产的,目前供货不足,要等。谁知道这所谓的“等”,等到中秋节都过了,月饼劵居然还是不能提货,让消费者很受伤。
二是伤害了酒店的声誉。有劵无货,言而无信,让消费者吃个闭门羹,这样的酒店,以后谁还敢进去消费?按理说,开门迎客,信誉第一,酒店是最应该讲诚信的地方。动不动就把消费者当猴耍,认为反正钱已经到手,你能不能提到月饼,与我无关。如此霸气的经营之道,等到消费者选择用脚投票,再吃后悔药,可就来不及了。
三是伤害了社会风气。滥发的月饼劵,虽然有一部分被消费掉了,可确实还有一部分劵既然提不到货,就算勉强等到了货,吃又吃不完,多数被酒店门前的黄牛收购,作为灰色收入,进了一些人的腰包。眼下的节日消费礼劵,确实存在吃的不买,买的不吃现象。从各种渠道收到的月饼劵打折出售给黄牛,让不少黄牛在每个中秋节都收入颇丰。
与月饼劵类似的还有螃蟹劵,只不过螃蟹劵的价值更高,动辄几百甚至上千元,相比月饼劵,其所产生的猫腻更多,问题更复杂。
说一千,道一万,我们最不能忘记的,应该是月饼的基本属性,即月饼是用来吃的,不是用来炒的。滥发的月饼劵,过了中秋节还提不到货,伤害了方方面面的利益,如此奇葩的东西,要它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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