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须虫
9月20日,通州一小区居民楼3层因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引发火灾,事故造成5层5名住户死亡。事发后,电动自行车火灾肇事者已被通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于事故后的责任承担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最近类似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现,若火灾系改装电动车后引发会从重处罚,出租屋的房主也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9月26日《北京青年报》)。
租户的电动车失火,房主因此承担责任,或许让一些人感到不可思议,事实上,这是严肃的法律问题。房屋出租是房主的权利,但与权利对应的还有责任与义务,如对租户居住的安全保障义务、公共安全保障责任等等,如果未尽到这些责任与义务,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然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报道中因租户电动车充电失火致人伤亡一些刑事判决的案例中,房东有的被判失火罪,有的被判消防责任罪,还有的被判重大责任事故罪,尽管刑罚的罪名不尽相同,但都是相应针对房东未尽到消防安全管理、出租房公共安全管理责任,视其失责及由此产生后果的因果关联作出的针对性裁决。此外,房主还会因为过失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赔偿责任。
最新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公共场所。因为电动车快速普及,电动车乱停放、乱充电导致的安全问题凸显,其中出租房也是乱象丛生的洼地。一方面往往租房的住户拥有更高电动车的使用率,另一方面租房的物业管理、安全管理远不如成熟小区那么规范,因而显得问题更突出。
电动车充电失火,房主担责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对于房主来说,其所有的住房,显然不是简单的一租了之,特别是不能对租住者使用安全、场所的公共安全大撒把,只看到利益而忽视了责任,否则,可能承受起因小失大、得不损失的代价,且不说一旦造成火灾对房屋的直接损失,造成严重后果被判刑和承担民事赔偿,都不是那点租金收益所能承受的。
因此,房屋出租房主都应当防患于未燃,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电动车的安全方面,如果只是单独的小区住房出租,房主应当监督承租住房遵守物业的安全规定,规范停放、安全充电,不得上楼层、进楼道;如果房主属于物业式租赁,则应当尽到安全管理责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套和完善电动车停放、充电等设施,并加强租户使用电动车的安全管理,维护好租住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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