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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充电位“鹊巢鸠占”须依法破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21-10-22 09:47:56  稿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郑建钢

  上周,记者来到位于鄞州区业宁街新府银座的特来电充电站。充电桩位于商务楼的西面,一共有16个,不过当天全部被油车停满。一辆新能源车正停在边上,车主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是跟着导航走过来的,导航上显示这里的电桩还有空位,结果到了现场才发现是这样的情况。停车场也没有工作人员可以帮忙解决问题。他无奈地表示,这种情况并不少见(10月21日《东南商报》)。

  新能源汽车在续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里程焦虑”难免成为很多车主的心病。要是在汽车电力不足时再遇到充电桩被燃油车占位情况,“里程焦虑”更是雪上加霜。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新注册187万辆,约为2020年的1.7倍。截至今年8月底,宁波新增新能源车数量达21688辆,同比增加225%。面对新能源汽车呈现的高增长态势,充电桩“一桩难求”现象将会更加明显,燃油车随意占据充电桩的矛盾将更加尖锐突出。

  按理说,燃油车占用新能源充电专用车位,自己毫发无损,却让新能源车主急得团团转,耽误事情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是很自私很不道德行为,显失公平。对此,应该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办法,好好地治一治。停车场和物业可以有所作为,比如,可以明文规定,凡是燃油车随意占据充电桩的,一律收取高额停车费,让其知难而退。车主可以在取得确凿证据的前提下,理直气壮地向乱占车位者索赔,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充电桩被占用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如果文明劝导和道德教育作用不明显,那么,化解“鹊巢鸠占”现象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依法治理。

  目前,一些城市对充电桩的合理使用进行了立法。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运营管理规范》规定,燃油车不得占用新能源充电专用车位。我省的嘉兴市也在《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禁止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不文明行为。违反前述规定,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充电桩数量的布局,不但关系到新能源车市场的发展,而且关系到一座城市的发展。依法治理充电桩“鹊巢鸠占”现象迫在眉睫,宜早不宜迟。

编辑: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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