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萌
近日,多家媒体关注众多高校纷纷撤销校级“僵尸”科研机构的消息(《予以撤销!一批高校,启动机构大清理!》),里面不乏知名高校(2月2日极目新闻)。
清理校级科研机构其实并不算什么新鲜事。尽管对撤销的原因表述不尽相同,但归根结底被清理的科研机构基本都是“三无机构”,即无经费、无人员、无办公场所,一方面学校不提供专项的经费支持,除机构负责人外,其他人大都没有编制,甚至全是兼职,另一方面也难以配套专门的办公室或实验室等。这样的科研机构,早已名存实亡,对其进行清理,既在情理之中,也是现实之需。
问题的关键是,如果一开始就对成立校级科研机构设以严谨科学的门槛,今天这些支出的浪费和撤销的麻烦就不会发生。把相对有限的学术资源和科研究经费,投入到没有任何产出或者产出率很低的科研机构,很大可能牵连学术资源及经济利益的亏损和滥用。这暴露了高校对科研管理的粗疏以及相关制度的漏洞。
当然,对科研机构进行适时动态优化势在必行,以及确保科研组织管理不断优化,让科研创新活力持续释放。但清理不是目的,发展才是目标。对高校而言,科研资源总体有限,优化资源配置至关重要。校级科研机构的设立通常有着严格的规范与标准,其诞生不易,被“动态优化”更令人惋惜。如何使校级科研机构切实发挥其价值与作用,才是相关工作的最终落脚点。
让科研机构实至名归,就必须回归到科研的本质和本位,把相对有限的学术资源和经费投入到真正值得研究、能够研究、可以转化的科研上来。让高校的行政化干预与学术之间保持必要的理性距离,为科研添砖加瓦,而不是釜底抽薪。可见,各高校应抓住清理之契机,更好带动学校自身发展的“小逻辑”,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需求”,切实发现并扶持有潜力的科研机构,与时俱进培育一批充满活力、具有影响力的校级科研机构。如此,才是社会进步所需所盼,亦是高校科研高质量发展的必要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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