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近日,2026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季度明查暗访工作启动,各考核巡查组聚焦消防、危化品生产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赴各地开展明查暗访。在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郁香园项目建设工地,巡查组专家指出,脚手架全部悬空,整个一圈的基础没有一块是牢固的,现场管理人员都在这做样子,没有人去管,过程中即使有一个人尽心去管了,它也不至于造成这种情况。(6月6日央视新闻)
“脚手架全部悬空”,极易导致架体失稳、坍塌、高处坠落,威胁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然而,在上述项目2号楼偏偏存在这些问题。这不仅印证了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开展明查暗访的必要性,也再次表明部分企业及其管理人员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施工人员生命权益。坦率说,工地安全生产“没有人管”,不只是现场管理人员存在失职渎职问题。
无论是房地产项目建设工地,还是危化品生产等领域,由于安全生产关乎生命和财产,都是企业的重要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则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安全责任,目的是倒逼各方合力守护工地生产安全。
在上述项目建设工地,“脚手架全部悬空”既暴露出施工企业没有按照《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等标准要求履行安全职责,也暴露出工程监理单位是个“摆设”。当相关单位管理人员都在做样子,没有人去管脚手架悬空问题,等于把“炸弹”丢给施工人员,很容易发生“架塌人亡”的悲剧。另外,该工地现场安全生产“没人管”,恐怕与当地有关方面监管缺失脱不了干系。
从制度和机制设计来看,我国对工地安全生产形成相对完善的闭环监管,施工过程不但由施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而且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在此基础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监管。考核巡查组发现“脚手架全部悬空”,意味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环节层层失守。
安全重于泰山。当安全隐患“没人管”,就是最大失职渎职。即便“脚手架全部悬空”尚未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但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红线”,只有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以及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失职渎职问题逐一进行追责问责,才能倒逼其履职尽责守护好工地安全防线,也能对其他施工、监理企业以及地方监管部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毕竟安全生产管理,不能只靠中央考核巡查组来发力。
除了脚手架悬空问题外,考核巡查组还发现某项目检测记录与现场情况不符、某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防火分隔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均已反馈各属地,并督促当地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之所以不依法履职尽责,主要原因是心存侥幸,自认为不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很多“血案”告诉我们,任何侥幸心理都是重大安全隐患,与其让事故教训人,不如先用法律罚则让责任人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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