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中国时隔六年再度上调烟草税,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同日,对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的批发价格、建议零售价格进行调整。专家认为,不同于此前的四次调整,此次调整实现了烟草调税与调价的同步推进,在增加政府税收的同时,也凸显出政府利用价格杠杆大力控烟的决心。(5月12日中国新闻网)
毋庸置疑,通过“税价联动”来抑制烟草消费,这一策略的出发点是好的。很多专家也认为,这不仅可以实现控制烟草消费,尤其会使那些消费能力低的青少年望“价”却步,而且可以增加政府税收,可谓“一举多赢”。
但我们知道,作为一种消费品,烟草极其缺乏需求弹性,几乎没有其他合适的替代品来消解吸烟者的烟瘾,即提高烟价并不能有效地抑制需求。对烟草有强烈生理与心理依赖性的群体来说,他们肯定不会因价格上涨一成就有意识地去减少吸烟或戒烟。就算是有意识去戒烟,那也非易事。换一句话说,各个群体的烟草消费往往都是源于一种对烟草的“欲望”,而非仅取决于价格因素。青少年群体吸烟多是炫耀跟风的心理因素使然,那些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群体更不用担心吸烟费用高。当高烟价使低收入者的消费支出明显增加,而他们却无更多的经济收入时,这极可能迫使这群人铤而走险,偷蒙拐骗。
再从供给上看,只要烟草行业仍然有一定的利润空间,“税价联动”就很难对烟草供给量产生多大影响。因为无论是在批发环节,还是以后在工业生产环节征税,高税收已完全可以通过高价转嫁给消费者,烟草行业的总收益不会有多大变化。另一方面若当把高税收作为一种成本计算,一旦逃税、走私的成本又小于收益时,那逃税、走私很可能被选择,成为一种“理性行为”,如此又必然会加大政府部门监管的成本支出。这显然是对政府高税收收入的无形抵消。否则,“地下经济”大行其道,这又违背了“税价联动”这一策略的主要目标。
于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若寄希望于烟草“税价联动”来实现控烟与增加税收的多赢,显然有一定局限。事实上价格也并不是“万能药”,一直以来过于相信价格机制的市场调节作用,这应当是多年来“价格控烟”备受舆论诟病的主要原因。
所以,基于烟草这一消费品的特殊性,价格机制调节绝非最佳策略,不能因过于相信价格的调节功能而忽视其他调节手段的重要性。在控烟问题上,我们应持续地强化行政、法律等各种手段的综合运用,譬如进一步加强吸烟危害的普及教育,出台制度全面维持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禁烟,严禁公务人员“烟酒往来”等,切切实实从社会活动领域中压缩吸烟空间,这或许比单纯相信价格机制有效得多,而如何合理增加烟草税收收入则必须以合理控烟为前提。
文/石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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