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房子竟然开出了37.6万每平方米的高价。日前,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官网公布的宝安中心区一个刚拿到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顶层公寓开价竟达到每平方米37.6万元。目前,深圳市规土委方面已约谈开发商,要求其合理定价。(6月3日《晶报》)
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一书中指出,商品的价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但深圳的房子恐怕还没有紧俏到37.6万每平米畸高天价的程度。不过,天价公寓的横空出世离不开开发商的苦心孤诣和价格监督部门的虚空监管:一则,开发商显然抓住了商品房价格备案的漏洞,只有不敢报的价,没有备不下来的案,极端高价隐身平均价中,这跟卖枣一个道理,一筐好枣夹杂个别劣枣,不愁卖不出去。
二则,价格监督执法部门对开发商的备案价格仅仅停留“知晓”阶段,缺乏必要的审核环节,价格备案沦为一套必做且不会错的标准形式动作。主管部门对开发商的约谈,更像是家长做错事,巴掌打到孩子脸上,疼不疼只有被打的人自己知道。
一个了巴掌拍不响,反观开发商,躲在所谓“一房一价”报价背后,拿着已经备案的平均价格,每平方米37.6万元到底是不是如深圳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所述“不能真实反映该项目的实际价格水平”,姑且打个问号。但这天价的“无意”暴露,着实刻画了一套“完美”的营销“范例”。
正如市民一语道破的背后玄机,“开发商故意挂个高价制造点噱头,这样买了其他楼层7-8万/平的房子都感觉很便宜一样。”噱头本身,不过是一种低劣的营销手段,以突破常规、打破常识的拙技吸引眼球,而业内人士猜测的“丢车保帅”策略,除了拉升项目均价、打破价格天花板之外,开发商葫芦里的卖的药大多还是吸睛的营销。
当“天价”、“豪宅”、“每平米37万”在媒体铺天盖地,或许开发商早已喜笑颜开。为开发的房产投个广告,从报纸电视到网络,宣传效果恐怕远不及“被约谈上头条”来得实在。不花费一分钱的广告费用,玩转各大媒体,哪管是“噱头”还是“遭受唾弃”,开发商演绎了一道完美的营销案例。
在接受约谈后,开发商喜呵呵乐滋滋地表示整改,“将结合市场需求、产品特征、建筑成本等因素对1栋3904房的价格进行优化调整,并及时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价格变更备案手续。”开发商终于说出了良心话,天价的出生是未细致考虑市场需求、产品特征、建筑成本,还是草草了事,桌子一拍给个天价玩弄民众感情?如此奇葩的天价不应止于约谈,不论广告还是营销,理应遵其道,否则,开发商再聚集人气、吸引目光,终究还是一场空。
文/高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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