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思辉
农民工讨薪的新闻屡见不鲜,这不是今年的第一例,却是最悲烈的一例。前几天,刚过完14岁生日的四川女孩袁梦从河北冀州一处楼盘17楼纵身而下,一个尚未绽放的年轻生命就此陨灭,她留给人间最后的一句话是:“我要帮父母讨薪!”
讨薪是大人们的事,讨薪路上不该有孩子的身影。袁梦走上讨薪路应该说是个错误。而这个错误的根源正是拖欠工资的一方,是恶意欠薪的社会风气以及有关部门监管的乏力。袁梦的父亲是个包工头,带着100多名农民工做事,年底拿不到工程款,天天有人上门催账,家庭的无奈与焦虑,能不对孩子产生影响?可以说,成人世界的种种不堪,总会或多或少映射到孩子身上,而这种映射说到底是一种社会之弊。
一个法治相对健全的社会,至少应做到让绝大多数劳动者都如约获得报酬。中国当下存在的欠薪现象,有违公义和法治。尤其是一些开发商,兜里明明揣着钱,或者能想到办法付款,偏偏要习惯性拖延、拖欠,说到底还是制度不够健全,依法维权的手不够硬。关于惩治恶意欠薪,《劳动法》有相关规定,2011年“恶意欠薪”被写入刑法修正案,各地劳动监察部门也有内部的执法规范,应该说不是没有法律依据,而是在某些地方某些时候,法律依据成了摆设,没能有效发挥作用。
袁梦的父亲们遭遇开发商拖欠工资,执法部门稍微较真一点,及时出面督促其履约付酬,问题不会解决不了。可现实往往并不按“常理”发展,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和执法者履职做事常常只讲难易、得失,“不讲道理”。明明该依法保障的权益不去保障,明明该去执行的规定就是不去执行。末了,还摆出一副不耐烦的模样说“这样的事太多了,管不过来”。这是什么混账逻辑?该管的管不好,就应该下课。可这事,一般老百姓说了不算,农民工说了更不顶用。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保障农民工权益,但一些地方一些官员就是充耳不闻,坐视农民工兄弟哀求无门,坐视极端案例发生。甚至淡定地放出一句“出了人命就好办了”。如此冷血之辈,有何资格坐享公共财政的供养?不过,的确是“出了人命就好办了”。据报道,袁梦坠亡之后,被拖欠的工程款很快就发放到位了,100多名农民工终于讨回了他们应得的工资。只是,这浸透着一个花季少女鲜血的艰辛讨薪路,既令人悲愤,更应引起社会的深刻反思。
讨薪路上,不该有未成年人的身影,但愿这种悲剧从此不再上演!(李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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