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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扒扒“咆哮女”吃的哪碗“法律饭”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6-02-02 11:05:43   稿源: 中国宁波网
    郭敬波

  前段时间上海地铁上出了个“凤爪女”,昨天杭州地铁又出了个“咆哮女”,该女子在地铁内大声打电话,有乘客善意提醒,结果女子语出惊人:“我就是没道德!”该女子在视频还说她就是“吃法律饭的,比谁都懂法律!”(1月29日《钱江晚报》)

  自己丢人显眼也就罢了,还要把“吃法律饭的”都给拉上陪着难堪,“吃法律饭的”应该最讲规矩,你连起码的规矩都不懂,还敢说自己是“吃法律饭的”。该女子是否只是个“李鬼”,临时拉法律的大旗为自己的无德行为“遮羞”,还是真就是个学法律的,学得“走火入魔”言必称法而行为放纵,确实有待“验明正身”。

  中国有句谚语叫“英雄不问出处”,但事实上武侠小说中行走江湖的侠士,见面之后先要互报门派师承。“名门正派”往往视名誉清白如金,若有人敢冒充“本门弟子”在江湖上胡作非为,本门弟子可以“人人得而诛之”。若是“本门弟子”在江湖上行为不轨有辱门派名声,也是要被“清理门户”的。

  当今社会虽然已经江湖不在,但三百六十行各有自己的“规矩”。所谓的“盗亦有道”,连小偷都还要讲规矩呢, “吃法律饭的”更应当有高于一般人的道德操守,以公正的法律道德教育人、以严明的法律情操鼓舞人、以高尚的法律人格感染人、以坚定的法治信念熏陶人。只有具备了这些“角色认同感”与“角色使命感”,才配作一个“法律人”。

  法律是遵德守法者的武器,而不是失德违法者的借口。现在社会倡导依法治国,其本质仍然是有德之治,是尚德之治,法律永远不可能站在道德的对立面。而这种“咆哮女”连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都不愿意遵守,做“人”尚待用道德自修,还大言不惭地称自己是“吃法律饭的”,给“法律人”抹黑。

  法律不仅是普通人的“他律”,更是“吃法律饭的”自身的“锁链”,“法律人”更应当谨言慎行,起到道德楷模的作用。值得警惕的是,偶发的这起道德失范事件虽然不足以消解社会道德的作用,但如此给“法律人”这一团体泼脏水,无疑会侵蚀公众对道德力量的坚信,削弱公众对“法律人”的尊重,甚至消解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因此,应当好好扒一扒这位“咆哮女”的底,看她到底吃的是哪碗“法律饭”。如果她真是“吃法律饭的”,虽然这一次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不至于砸了她的“饭碗”,但至少应当教育她一下,不要把法律的这碗“饭”给弄脏了。如果她不是“吃法律饭的”,也要用事实来为“法律人”的清白正名。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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