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波
日前,有宁波网友在新浪微博里说:鄞州区五乡镇中心小学发来通知,三四年级学生必须在15:45放学,家长必须要接走小孩子,学校将在16:10关门。记者核实原来是个误会,没有人接的孩子,可以去专门的教室等候(12月3日《现代金报》)。
在许多人的记忆里,孩提时候的学校,如天堂一般的快乐。你可能不记得在小学学了哪篇课文,但你一定还能回忆起放学之后,和小伙伴在操场上嬉戏、追逐,还有围着乒乓球台轮流“坐庄”的场景。曾几何时,小学校园“严肃”有余而“活泼”不足了,不允许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滞留、课间不能自由玩耍……学生似乎被“圈养”了起来。
学校对学生的管理确实是一个两难话题,上有制度要求“小学在校时间控制在六小时”,放学后让学生滞留不但有“增加学生负担”之嫌,还得增加师资力量来管理,可谓吃力不讨好。并且,未成年学生活泼爱动,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发生意外伤害。校门是一个责任的“分界线”,学生早走,学校早安。
“防御性”管理确实让校园安静了,校园意外事件减少了,但这种教育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身体、心理素质却不容乐观。学生无法在游戏中培养团队精神、凝聚力和社交能力,就连千米长跑都会面色苍白、气喘吁吁。试问,这样的素质如何能在将来肩负起社会重任,如果在以后的生活中栉风沐雨?
让学生准时来、准时走是一种教育惰政。虽然报道澄清放学清校“只是一个误会”,但从报道也可以看到,对于不能及时由家长接走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集中在一个教室,由专门的老师负责照看,这其实等于把学生从一个“圈”转到了另一个“圈”,学生在放学时间却无法从事“课外活动”。当然,学校不是托儿所,家长也不能按照自己的生活规律来要求学校。但笔者还是认为,应该把偌大的校园、操场还给学生。
首先,要改变学校“不能留人”的制度困境。“学生留校”与“增加学生负担”是两个概念,不能顾此失彼。国外一些学校每天放学后都有学生可以自愿参加的“课外活动”,如棋类、陶瓷制作、极限体育、自然艺术等。这些活动是由一些非营利组织或志愿者组织的,学校仅为这些课外活动提供场地,咱们也可以学一学。
其次,在制度解禁的同时,应从法律上给学校松绑。曾经有一段时间,对于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校被赋予像“监护人”一样的严格责任,不管出了什么事情,学校都要“赔”字当先,弄得学校畏首畏尾,甚至有校长说出了“宁让学生坐死,也不让学生跑死”的言论。事实上,学校对学生只负教育、管理、保护义务,除非存在过错,否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改变学生被“圈养”的困境,还需要家长的理解、支持和观念的转变。
只有制度解禁了,法律松绑了,家长心态放平,校园才能回归为学生快乐成长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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