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2013年9月颁布,对违规公厕管理者和使用者予以处罚。据了解,办法颁布一年半,一张罚单都未开。该办法中“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的规定曾被热议为“尿歪罚一百”。(3月24日《南方都市报》)
对此,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是为了管理,但取证比较困难。基层执法人员也坦言,以前对这一块不是很重视,且公厕多为街道城管部门管理,也不太可能进行处罚。这就是说,《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相关处罚条款,实际上是一纸空文。
上周三,深圳副市长刘庆生要求各区把公厕建设当成大事来抓。刘庆生副市长的这一想法非常正确。公共厕所建设看似小事,但事关城市形象。无论是从投资、旅游环境的角度看,还是从打造深圳宜居环境的角度看,重视公厕建设无疑都是一件好事。然而,具体到公厕管理上,恐怕绝不是发一个文件就能见效。
虽然深圳市“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的初衷不错,但最终沦为一纸空文值得深思。深圳市城管局环卫处相关负责人当时曾表示,最大难度在于取证,出台该政策目的是为了教育警示,强调市民文明如厕,随地大小便会被处罚,尿歪是不会被处罚的。
出现如今有令不行的尴尬局面,还是深圳市城管局自己一手造成的。深圳市城管局出台“尿歪了”罚款100元的规定,不过是为了“吓唬吓唬”市民。不错,“尿歪了”确实取证难。如果一个人方便的时候,身后还有另一个人盯着,这样的场面的确很滑稽。退后一步说,即便是“盯人战略”可行,深圳市城管局也有执法力量不足的困难。人手不足,也是造成“尿歪了”无法罚款的原因之一。
城市管理无疑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但不等于无解。为什么新加坡等国外的城市能管好?我们所缺少的,还是没有执法必严的决心。深圳市城管局自己对“尿歪了”的罚款规定底气不足,本身就没有想动真格。坪山新区城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声称“都不清楚有处罚这项规定”。出台这样的规定,岂不是花拳绣腿?
法纪不立,道德不张。城市的主人是人,城市管理中固然要考虑以人为本。但必须承认,当下中国很多道德领域的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多看似难解的死结,指望依靠道德教化来提高人们的素质,一时恐怕难以立竿见影,必须靠强有力的法纪解决。这方面,新加坡有着值得我们借鉴的成功经验。新加坡目前还保留的鞭刑,是一种肉体酷刑,令人望而生畏。很多罪犯被处以鞭刑时都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哪怕多坐几年牢。正是严明的法律,带来了新加坡人的高度文明自觉。而深圳“在便器外便溺罚100元”成为一纸空文,虽然有难言之隐,实则是法制建设的一大悲哀。
文/张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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