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在15日举行的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公主任座谈会上,相关官员透露,今年内,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将展开改革试点,学车人只要到驾校把基础学好,其他方面就可以不再到驾校学习。(4月16日《京华时报》)
这一关于驾照直考的消息来得并不突然。去年底,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就曾就驾照直考的公众诉求回应称,将积极推动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目前正在调研论证,在进一步听取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试点改革的具体细则尚未公开,从相关官员公布的信息来看,其中最具含金量或是具有突破意义的,应该是放开自主预约考试与异地考试限制。这对于缓解驾考资源分布不均局面,规避驾校在报考层面的“寻租”机会,应属直接利好。但“学车人只要到驾校把基础学好,其他方面就可以不再到驾校学习”,既显得语焉不详,实现起来又有障碍待清。
到驾校学好基础,便可以“自己再寻找不要钱的学车地方”。看似很理想,但正如诸多观察者所言,这里面的矛盾显而易见。按照道法中“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的规定,这是对于法意的顺应。但根据道法实施条例中“学习机动车驾驶必须使用教练车,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的规定,则又在实质上否定了这一改革的现实性。
如果说法律层面的矛盾尚可加以调整,但到底怎样的程度算是“把基础学好”?是完成一定课时还是根据驾校的“鉴定”?或是只根据个人意愿?若是前者的话,驾校的腐败空间同样存在,比如对课时的造假,鉴定环节的寻租。
更值得提醒的是,这次改革试点并没有触及考试环节,即“减少学习上的关卡,提升考试的严度”的直考初衷,并没有充分体现。事实上,当前的驾校模式,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垄断了学员的学习环节,又无法真正保障学员的学习质量,驾校腐败也基本发生于此。
因此,目前的试点方向至少存在三个需要改进之处,一是此一规定只是淡化了目前驾校在报考上的“垄断”地位,在学习上学员仍必须与驾校打交道,也就是说驾校的垄断地位没有根本改变,学员的选择权利没有根本提高;二是,既然是改革试点,那么法律上的争议与矛盾就应该予以先行解决;三是,考试环节应该把关更严、更科学,如此针对学习环节的改革,如增加学员自行学习的权利,才能最大程度提升学习的质量,也即道路安全。
理想中的直考,一方面,应该是将学员“去哪学,何时考”的权利完全交给考生,即学员能够完全自主学习,自主报考;另一方面,驾校应该回归纯粹的市场化培训机构,而不涉及学员的报考与考试。当然,这是最理想的情况,在现实中囿于执行力、改革进度等各方面的原因很难一步到位,但直考改革应该只能在考生的权利与公共安全上做好平衡,若不舍传统驾校模式的固化利益,改革必然难有实质性进步。
走好第一步,才能事半功倍。于此而言,此番直考改革的试点在正式实施前,着实应该好好利用征求公众意见的机会,完善不足,化解争议,方能为后续的改革深化奠定坚实的基础,释放更大的改革红利。(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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