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名干部,前后公布的出生时间却不一致,这一现象出现在致力于重建官场的山西。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2月以来,山西有18名干部进入县(市、区)委书记考察预告名单。这些人中,7名干部的出生时间与此前官方披露的出生时间有一定出入,少则相差1个月,多则相差1年。(4月28日澎湃新闻网)
对此,山西省委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干部出生时间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各有不同。他们在接受考察前,档案都要经过重新审核,尤其是年龄、党龄以及参加工作时间三项信息要重新认定。“外界在参考时,如果出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最新公布为准。”
陕西省委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的这个回应很是耐人寻味。特别是“外界在参考时”,“以最新公布为准”,真让人有些捉摸不透。干部考察是组织部门的事,何来“外界参考”一说?山西18名拟提拔担任县官的名单,竟然有7位存在年龄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比例超过三分之一。这个占比是不是有些高了?
诚如山西省委组织部官员所说,“干部出生时间不一致的具体原因各有不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干部档案是记载干部基本信息、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组织部门历史、全面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换言之,官员的出生年月应该如实填写,不应该出错。如果出错,而且清一色变小了,多半参杂着功利因素。事实上,少数干部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敢在干部档案上动手脚,就是因为他们在干部档案造假中尝到了甜头。有报道称,极个别干部的年龄竟然被人为减去10岁。
年轻就意味着资本。坊间甚至有一则非常流行的顺口溜:“年龄是个宝,学历不能少,能力做参考。”某些干部“越活越年轻”,可能是官场很滋润,但暴露的实则是一些地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潜规则”。
在山西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秘书长王红英3次涂改出生日期,从而将自己变得“年轻化”。有此前车之鉴,这次山西省委组织部对拟提拔的干部进行重新认定,无疑是非常必要的。但是,山西省委组织部官员仅仅要求外界“以最新公布为准”显然不够。
去年,因房产、股票、基金没报或少报,江苏无锡、淮安、江苏省警官学院等地方(单位)的12名处级拟提拔干部,被取消任用资格,并被要求作出说明。笔者以为,江苏的这一做法,值得山西学习借鉴。既然组织部门发现这些拟提拔的官员出生年龄有误,就应该认真对待,除了纠正过来,还应该给个说法。如果是某些官员故意瞒报年龄,甚至涉嫌档案造假,牵扯到的就是干部的官德问题,就不能马上提拔,至少应该缓一缓吧?
文/张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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