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兴东
7月4日凌晨,下着绵绵小雨,在温州瑞安汀田商业街和联中路交叉口上演了“碰碰车”大战,宝马奔驰连续四次相撞,两车驾驶员一度下车大打出手,起因是为了一名年轻的刘姓美女。据相关信息显示,两名互撞的司机均已结婚。保险公司初步估算,两车损失高达三四十万元。(7月7日《温州晚报》)
两名豪车车主为一名年轻美女大打出手,甚至开车对撞。围观者看到的是热闹,是狗血剧现实上演。没准儿,个别偶像剧粉丝看到的还是浪漫,但笔者看到的却是对交通安全的漠视。事发地乃交叉路口,本就是高危险的通行区域,豪车车主不顾通行安全,在此怄气,开车对撞,决不仅仅是意气之争,而是一种挑战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
基于此,看热闹的可以把这当茶余饭后的笑话,当地相关部门却不能仅当笑话听。说到底,开豪车抢美女对撞为何现在还能乐得起来,无非是因为事情最终没有造成伤亡,加之事件本身的八卦性质,的确让人忍俊不禁。相反,如果这事儿跟前些日子别车女司机的新闻一样,有一方住了院,舆论的关注焦点肯定会发生转移,比如关注双方须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而不仅仅是看豪车车主“争夺”美女。
开豪车本身没有什么过错,和他人发生感情纠纷,也只能是道德上的事儿。但为了一名女孩开车对撞,却是置自己、法律于不顾。因此,虽然豪车司机这一次虽然只是一时冲动并且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至少要明白,开车对撞这事儿不是一句“一时愤怒”所能扛下责任,要更多地思考如此开车习惯,很难保证安全的现实。更何况,这一次不得到法律的教训,下一次再有火气,要玩危险驾驶,谁能保证他们还有如此幸运?
讨论豪车大战时,必须要摒弃还有一种给两车主贴标签的做法。比如一看到宝马奔驰故意对撞,就想到土豪炫富。一看到“为了一名年轻的刘姓美女”就想到争风吃醋。从实际角度来看,这种做法无助于还原事件原貌,只会引导人们的热情倾注在诸如豪车、美女等词汇上,从而忽视了豪车对撞应该受到相关法律惩戒的事实。以此而言,豪车大战事件舆论发酵,更该促当地交通部门,如何加强管理,及时跟进此类事件的查处。比如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让他们懂得事件的严重性,明白开斗气车也是违法,强化自我约束。(杨兴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