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民防局原局长朱冬生,一方面他大肆受贿,把持审批权,搞权钱交易。另一方面,他又在生活中极端节俭。为了省汽油钱,他坐公交下乡买豆腐,平时穿着也不讲究,都是掉色破损的旧衣裳。(《现代快报》7月13日)
法院最终认定的朱冬生的受贿金额,接近200万元。朱冬生的吝啬与其贪腐形象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让朱冬生成了贪官群体中颇为另类的一个。
近年来曝光于媒体的“节俭型贪官”并不在少数。比如“一日三餐馒头稀饭”的原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祁崇岳,比如原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的魏鹏远,人前是穿衣朴素、长年骑一辆旧自行车上班,家中却被查出上亿现金。“节俭型贪官”已然成为腐败分子中的一个特殊类型。
对于这种类型的贪官,舆论的一种普遍看法是,表面上的节俭乃至吝啬,只是为了增加贪腐的欺骗性和迷惑性,是腐败分子为了掩饰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使出的一种伎俩。现实中不乏这样的“双面人”,一些官员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在被发现贪腐之前,甚至可能是一个廉政典型,以至于落马,常常让当地官场一片诧异。不管是否主动为之,低调而俭朴型的贪官显然要比那些高调张扬的贪官更具隐蔽性。以朱冬生为例,其贪腐“生涯”之所以能够长达近10年之久,与其“节俭”的外在形象是分不开的。
一般而言,官员腐败都有着非常明确的目的,绝大多数都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追求更好更奢侈的物质享受。换言之,他们付出极高的法律成本,总是希望将自己的贪腐行为转化为非常现实的利益。这是一种人性弱点,并不难理解,难以理解的是那些“节俭型贪官”,他们贪腐的动机何在?难道只是为了没事在家数钱玩?
葛朗台式的吝啬鬼和偏执狂毕竟只是极少数,一名官员到了能贪腐的地步,也大多不缺少智商。“节俭型贪官”看似漫无目的,恰恰能说明腐败的本质。从人性的角度说,任何一个人只要手握权力,都可能有腐败的内在冲动,哪怕什么都不为,因为兑现权力的过程本身就有诱惑力。从权力的角度说,腐败与官员的人品、出身、行为习惯和爱好没有太多的关系,它只与制度有关。制度严密,腐败的风险足够高,那么再大的欲望也会收敛,反之,则再节俭甚至都不知道怎么花钱的人,都会贪上一把,并且成瘾。
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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