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记者获悉,福州市通过《关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与职工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福州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购买商业保险。(7月13日《海峡都市报》)
在福州市有关部门看来,“医保余额可买商业保险”这样的制度是一种变通,可以让职工把“死钱”变成“活钱”。的确是这样,当医保卡里的余额可以购买商业保险的时候,职工花钱也就方便了。问题是,这就犹如拆东墙补西墙。这医保卡的东墙被拆掉了,岂不给生命安全也留下了一个大洞?
医保卡里装着的是职工的救命钱,这个钱可以保障生命安全,这个是职工的必须,是不能少的,这就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是一样的,柴米油盐是刚需,是必需品。医保卡就是柴米油盐这个必需品。我们可以没有肉吃,但是不能没有柴米油盐。而商业保险则犹如是一块肉。虽然生活也很需要,有了各种各样的商业保险也能保障人生的安全。但是,这不是生活必需品,如果鼓励职工用救命钱去购买商业保险这块“肉”吃,其带来的危害是很明显的。
没有商业保险,不会危及生命健康安全。但是,如果医保卡里的资金购买了商业保险,在今后遇到突发疾病该如何确保安全?对于普通职工来说,他们手里的闲钱并不多,可以说大家都是精打细算过日子。什么钱是打酱油的,什么钱是孩子上学的,都规划的仔仔细细。一旦某一项支出没有考虑到位,就会给生活带来困扰。医保卡里的钱如果不能保障看病,有了疾病的时候,就会出现问题。如果是头疼脑热的小病小灾,还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是遇到了重大疾病的时候,这问题也就会随之而来。
我不知道福州的做法出发点是什么。但是,这让笔者联想到了一则类似的新闻。某地职工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政府交纳比例太低了。当地就出台了新的规定:可以申请用医保卡、养老金余额买房子,在还清房贷之后,可以将取走的资金再补偿回来。表面上看,这是人性化的政策,而实际上则是拆东墙补西墙的举动。只会是将西墙补上了,东墙却出现了大窟窿。试问,还清房贷需要几十年,这期间如果生病了怎么办?如果不能将养老金补偿回去该怎么办?岂不要病无所医、老无所养了?
值得追问的是,福州为何允许动用医保卡资金购买商业保险?他们规定购买的商业保险必须是经中国保监会核准的项目。表面上看,这是为了职工好,而实际上也划定了一个商业保险的范围。这是不是也会是“有所指”的呢?这背后是不是也存在保险公司的公关技巧呢?是不是也有某种交易呢?
“医保可买保险”有没有商业味道?救命钱就是救命钱,别鼓励职工用救命钱去“买肉吃”。
文/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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