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搞笑靠肉麻、走红靠毒舌、行善靠裸奔等不应成为常态,当这些行为发展到见惯不怪的地步时,就应深刻检讨,我们在价值理性建设上是否太过不足,是否存有偏差。
“我希望以此告诫大家,吸毒产生幻觉的严重性,一定要远离毒品。”近日,被称为“禁毒侠”的袁某来到广州,以深夜12点在街头裸奔的方式宣传戒毒。此举引发网友热议,有的说:“毒倒是戒了,可又得上精神病了。”还有的说:“分明是自我炒作,就别拿戒毒说事了。”
袁某的初衷显然是好的,能坚持戒毒义务宣传工作两年多,精神令人感佩,但他采取的方法不仅不可取,而且涉嫌违法。裸奔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治安处罚。
当然,袁某将裸奔时间选在深夜,并无“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等,从而规避了法律责任,可由此也引发疑问:既然夜深人静,袁某“宣传”给谁看?这样的“宣传”,与恶意炒作又有何区别?
值得争议的是:在袁某的行为中,存在着目的与手段的分离。裸奔是肉体诱惑,与戒毒有何关系?为戒除吸毒恶习,就要沾染上裸奔的恶习?为追求“宣传”效果的最大化,不惜挑战公序良俗,如果这种“宣传”能成立,则明天地痞流氓们找个辉煌的借口,也都肆无忌惮、自行其是,怎么得了?
想宣传戒毒,有无数的好方法、好渠道,既可以与现有机构合作,也可以自己摸索出一条路,但无论如何,都应抱着积极、善意、包容的心态,与社会、与他人达成妥协。行善不是革命,它需要和风细雨,不能只想霹雳手段。
可问题在于,总有一些人觉得这条路太慢、太不刺激,无法满足其道德想象力,所以他们更愿剑走偏锋、搞怪出丑,从而背离了“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的原则。
乍一看,这种行为似乎很有创意,其实都是别人玩剩下的旧货。更麻烦的是,它只能带来“一次性成功”,感官刺激固然惊悚,却存在日久生厌的弊端,第一次脱,确实让大家觉得新鲜,收获不少眼球,可一脱再脱,就会引发“审美疲劳”,令人厌恶,到那时,袁某如何持续下去?如此宣传禁毒,未免太不靠谱。
令人忧虑的是,在今天,抱着袁某这样想法的人并非少数,他们更关注手段,很少检讨目的,他们喜欢一鸣惊人,不屑于厚积薄发,而这种过分功利、过分偏重工具理性的思维方法,恰好是造成当下种种问题的根本原因。
过去的30多年,中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但发展不仅有红利,也有包袱,不能正视它们的存在,就会伤害我们的未来之路。无论如何,搞笑靠肉麻、走红靠毒舌、行善靠裸奔等不应成为常态,当这些行为发展到见惯不怪的地步时,就应深刻检讨,我们在价值理性建设上是否太过不足,是否存有偏差。
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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