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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霸道电动车”温顺起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1-13 09:46:27   稿源:

  司马童

  福建省公安厅决定从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2月10日,在全省城乡特别是城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去年施行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今后凡有应登记未登记、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及违反规定载人等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均将被处50元罚款。(11月12日《福建日报》)

  电动车很便捷,电动车也挺“霸道”。在不少地方,由于电动车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的无序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遭遇过电动车悄无声息突然窜扰的市民,惊魂之余,更称之为“火箭车”“导弹车”。因而,对于近年来各地越来越频繁采取的严查严治电动车举措,公众普遍表示早该如此了。

  从福建整治“霸道电动车”的具体要求来看,其中的一些措施颇显有力。譬如,对于人们常见也担惊受怕不已的各种电动车胡乱行驶行为,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交警查到后将责令改正,处50元罚款。同时还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这些措施只要真正落到了实处,相信必然会有效促使电动车的“温顺”上路。

  时下,但凡谈到交通治理的话题,人们常会对各地交警的“严查酒驾”赞不绝口。由今而论,针对“霸道电动车”的扰民不休,人们也渐渐形成了整治共识:一要坚持不懈地常态严查,二要把违法骑行者“罚”得生怕。而这里的“罚”,包括时间和金钱的双管齐下,也即一方面可像福建那样,电动车交通违法一次罚款就要50元;再一方面,可以采用“递增教育”的方式,对屡教不改者,一则增加“上课”培训时间,二则延长扣证扣车时间。

  应该说,城乡街头巷尾的“霸道电动车”屡屡出没,有的是规则意识欠缺所致,而有的则完全是“争分夺秒”,故意无视公共安全以赚取私利。笔者就听人说起,如今在一些城市的酒店宾馆附近,已经出现了“职业化”的“电的司机”——尽管只是5元10元一次的载客收入,但“薄利多销”之下,不少“电的司机”每日也能挣得数百元的收入。

  “霸道电动车”须用严查倒逼“温顺”。这并非笔者的一己之见,网络之上、跟帖之中,类似的观点触目皆是。说到“常态严管”的重要性,很多网友都称,以前酒驾司机也是嚣张得很,而新交规出来并严格执行后,不是已被治得服服帖帖?所以,现在走在马路上,公众最担忧的倒不是汽车乱闯红灯,而是好些“霸道电动车”根本没有红绿灯的概念,更莫说礼让行人、文明行驶了。至于某些一心赚钱、横冲直撞的“职业电的”,那就更该严查狠罚、好好整治一番了。

  “霸道电动车”之忧,绝非福建独有。让电动车懂得各行其道、“温顺”上路,交警部门确实需用对待“酒驾”的态度,常抓不懈,以保公众一个平安氛围和环境了。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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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道电动车”之忧绝非一地独有。让电动车“温顺”上路,交警部门确实需用对待“酒驾”的态度,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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