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家明
新买的手机里用不上的软件占着内存,消耗流量、泄露隐私、恶意扣费,而且还卸载不了,怎么办?近日,工信部起草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明确提出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外,必须可卸载。(11月24日 《新快报》)
首先必须指出的是,手机预装软件并无原罪。相反,预装一些自家的特色软件,反而能提升使用体验。比如,vivo手机主打音乐功能,而自家的音乐播放APP,能够最大限度地激活vivo硬件。这样的预装有何不可?坏就坏在,一些渠道商(甚至是手机厂商)损人利己,将一些吸费软件、流氓插件,伪装成系统软件,预置到手机中。偷流量,拖垮运行速度,盗走个人信息,严重侵损消费者的权益。
更可怕的是,消费者对此只能哑巴吃黄连。这些“流氓软件”安装在系统中,只能在获取root权限后才能被卸载。而手机一旦root,就意味着脱保,手机厂商通常不再遵守保修义务。基于此,消费者只能被动承受。而此次,工信部明确规定,“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手机软件外,必须可卸载”,无疑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福音,给日益泛滥的“流氓预装”当头一棒。
但问题是,预装软件可卸载,流氓软件就能“一键清除”么?可能效果并不乐观。笔者有用电脑给手机充电的习惯,但每次充完电,手机就会自动下载手机助手。笔者也曾无数次的删除过,但你总不能充一次电就卸载一次吧。久而久之,对这款软件失去了删除的欲望。同样,即使真的能一键删除,可假若流氓软件找到一个,可以无限次的与手机“握手”的载体,我们能删的完么?
事实上,这种担心绝不是矫情。数据显示,仅在2013年,我国平均每天有27万人的安卓手机被恶意程序所感染,其中资费消耗和恶意扣费类程序的感染量最高,分别占到总量的52%和24%。而在手机流通环节,每刷一部手机,渠道商都可以获得每部约3到10元的利润。可见,流氓软件从安装到“收益”获利,已形成了一条黑色产业链。为了维持既得利益,渠道商要么会让流氓软件藏得更深,要么就修炼成“百删不破”的老赖。总之,不可能遇到工信部“必须可卸载”,就缴械投降。
杀死“流氓预装”,也需配套“惩戒按钮”。APP运营商之所以敢花钱买预装,中间商之所以敢肆无忌惮的刷机,手机厂商敢给客户制造麻烦,归根结底还是惩治不给力。试问,“应用软件3小时吸掉23G流量”,不时充斥在各大媒体的首页。你可见过,手机厂商因预装垃圾软件被处罚的新闻?可见,预装软件可卸载,必须要有相应的惩戒机制配套。也只有长出惩戒的“牙齿”,流氓软件才不敢耍流氓!从这个角度看,“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只是立法的起点。而要真正杀死“流氓预装”,需要配套更多的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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