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
近日,一篇名为《雪乡的雪再白也掩盖不掉纯黑的人心!别再去雪乡了》文章引发网友关注,文章作者称,其预定的一间两晚费用552元的三人火炕房,在入住后,却被店家却告知只能住一晚。1月3日,黑龙江大海林林业地区旅游局局长刘忠才表示,文章中提到的赵家大院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按规定已对其处罚5.9万余元,但又强调,这“只是个案”;并表示,网帖中存有不实信息,“炒肉丝几百元一盘等内容不属实”,正考虑走法律途径解决。(背景新闻:游客雪乡被宰帖成爆款 景点杀鸡取卵经营坑了谁?)/p>
面对网友爆料的“雪乡宰客”问题,当地监管部门能迅速跟进调查,并对存在价格欺诈的店家及时给予处罚,原本是一件值得肯定点赞的做法,但随后,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又强调“只是个案”,并表示要对所谓“网贴中的不实消息”,“考虑走法律途径”,显然又不能不让人感到有些遗憾和失望。
上述游客爆料的“雪乡宰客”或者说“价格欺诈行为”现象,究竟“只是个案”,还是一种具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事实真相恐怕并没有那么简单。因为。近年来,类似“雪乡宰客”这样的游客爆料,事实上早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如在3年前的2015年1月,新华社便曾报道过一则非常相似、甚至可以说高度的雷同“雪乡宰客”事件:有网友以《实拍:雪乡,能不能不这么黑》为题撰文曝光“中国雪乡”存在的严重的“天价”宰客问题——一个土炕标间收费高达3200元一天,“一桶方便面15元,加开水10元”,“多说一句,老板就会把客人轰出去”,“炒肉丝几百元一盘”……而对此,当地管理部门事后也表示,“雪乡管委会一直在积极解决目前存在的乱象”,“景区目前已叫停多项存在争议的收费项目”。
在这种“前车之鉴”背景下,上述在三年后再度被游客爆料且被查实的“价格欺诈行为”,是否当真“只是个案”,显然不能不让人心存疑虑;更重要的是,即便此次游客曝光的“雪乡宰客”事件确“只是个案”、“炒肉丝几百元一盘”等网友说法并不十分准确,但当地景区“确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被承认是事实,尤其是“雪乡宰客”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也是事实,要想真正维护、救赎“雪乡”的形象和声誉,那么,当地相关监管部门更加合理可取的态度和做法,显然应该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而不是具有明显“文过饰非”、“讳疾忌医”地“走法律途径”。要知道,即便从法律角度来看,游客在检举控诉“雪乡宰客”问题的过程中,在基本事实属实情况下,即便出现一些“信息不实”、“不够准确”情形,只要并非“故意陷害”,也不属于“诬告”,而只是“错告”,对此,根本无需苛责厚非,更不应去穷究法律责任。这诚如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曾指出的,“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你不能要求他们每句话都说得对。只要有事实依据,就要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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