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波
上周以来,深圳各基层法院立案大厅出现了不同程度排队现象。不少律师和市民纷纷吐槽,这是法院为了结案率年底前一个月不立案所致,南都记者暗访时,此说法亦得到法院工作人员证实(12月29日《南方都市报》)。
深圳宝安区法院门前,等待立案受理的人排起长队
排队打官司让谁无奈,当然是那些寒风凛冽中的当事人。事实上,法院“关门盘点”把当事人拒于门外,也有自己的无奈,当“结案率”指标如同地方GDP一样,关乎到一个法院一年工作成绩时,“关门盘点”让立案的分母数值小一点,自然就成了一种无奈的选择。说白了,又是“指标”考核惹的祸。
“指标”作为数字化管理的一种手段,已被运用到各个行业的管理模式之中。“指标”有其优越性的一面,它可以通过非常直观、具体的数字反映、评价工作的成效。实现社会工作的可计量性,更有利于统计与纵向、横向比较,这样更有利于管理者把握与管理。
然而,“指标”管理会让一个本没有“叉路”的地方出现人为设置的“红绿灯”,比如报道中法院为结案率而造成的“临时拥堵”,“指标”管理也会让让“指标”难以顾及的地方弱化,被管理者为了“达标”而不惜“拆东墙补西墙”,对要考核的过于重视,不考核的又忽略不计,势必造成工作内部的结构失衡。
一些指标看似具有正当性,然而实际效果却南辕北辙。比如前些年公安机关推行的“命案必破”,“必”是“不放纵一个坏人”的理想状态,但却不是理性态度,案件是否能破受客观因素的限制。在“必”的要求之“逼”下,侦察人员不得不通过“逼”犯罪嫌疑人口供,才使得冤假错案一次又一次地发生。
还有一些奇怪的“指标”就更让人摸不着头脑。比如,前些年某地方法院为增加调解率,在法庭之间搞“零判决”比赛,一些法庭为了达到“零”这一绝对指标,对当事人的起诉要求“先调解再立案”、“不接受调解不立案”,让当事人大呼法院门难进、案难立。
因为考核指标不合理,考核程序僵化,非但当事人吐槽法院的作法,甚至法院内部法官也对这种指标考核多有微词。2014年,江苏省徐州中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暂停针对两级法院以及一线法官不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指标”考评。大多数法官都亲身体会到:“没有了指标考核,反而做得更好!”
好的制度使坏人变好,坏的制度也会使好人变坏。当我们在吃大锅饭的时候,西方在搞绩效“指标”管理,当我们把“指标”管理引入的时候,实际上西方已经开始推行“3C(咖啡、创意、沟通)管理”,把工作场所变成轻松的咖啡馆,给员工以关怀、温暖、激励、信任,实践证明这种管理方法让他们的员工发挥了极大的创造力。
虽然现在还不能断言,“指标”管理已经到了该寿终正寝的时候,但“指标”管理确实需要修正中间的诸多“弯道”,不能舍本逐末地把“指标”当成工作的唯一“风向标”,不然,“为人民服务”势必成了“为指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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