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薛宝生
从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5.88,即:每100名出生女婴对应115.88名出生男婴,实现了自2009年以来的连续第六次下降。(新华网2月3日)
按理说,人口13亿之多的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了一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了六连降,实乃难能可贵。但没有人会因此而陶醉。因为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使其达到合理值域,要比降低总和生育率,使其达到适度低生育水平,不知道还要难上多少倍。究其原因,还真的是一言难尽。
平心而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形成和升级,既有育龄群众重男轻女等生育偏好主观因素的影响,也有现行生育政策与育龄群众生育意愿差距拉大,满足不了“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生育需求,留下了选择性别生育机会的因素,还有社会欠缺公平政策的因素。从实质上分析起因,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绝非是单方面构成的问题。
比如:女孩子就业,明显存在劣势。同等条件下,女孩子常常被拒之门外,而男孩子总是被用人单位看好。如此“重男轻女”必然导致育龄群众产生生育偏好情绪,选择性别生育也就成为不好管、管不好的一项工作。等着孩子出生了,你再去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注定是“瞎子点灯白费蜡”,丝毫没有任何意义。
简称为“两非”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一直是人们谴责的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居高难下的直接原因。而人工流产、引产不受任何限制,“我的胎儿我做主,想要就要,不想要就拿掉”的不负责任态度和做法,以及B超的费用和人工流产、引产手术费用不过千八百元,也让“两非”和选择性别生育成为卫生计生工作不好修复的管理、服务“漏洞”,加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则成为现实。
不过,笔者不敢苟同。“两非”固然可恨,但没有抓好源头,预防和控制工作落后更可恨。比如:有的人口大省出现了村子专门购买B超机器,供全村妇女鉴定胎儿性别所用的现象。这如同于公然搞“两非”,当地政府卫生计生部门的监管职能哪里去了?还比如:平时不采取强化管理、服务、宣传措施,出了问题再兴师动众组织开展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行动,岂不是本末倒置,“丢了西瓜捡芝麻”,治标不治本吗?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根子在育龄群众选择性别生育,在于“两非”不灭,在于超前性预防和控制工作没有跟上去。尽管如此,责任还是在于政府工作失管失控,监管不到位。这是沉痛的教训,不能不承认。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就持续攀升,愈演愈烈。1982年为108.47,1990年为111.14,2000年为116.86,2004年达到121.18,远远超出国际通用的100:103—107的合理值域。
而从2008年开始,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趋势。至2014年,这6年的出生人口性别比依次分别为120.56、119.45、117.94、117.78、117.70、117.60、115.88。其中,201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幅度最明显,为1.72,几乎比此前3年下降的总和1.68还多。这意味着深化改革的2014年趟了放开“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口子的深水后,一年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取得了胜过3年的显著成效,值得肯定。
事实证明,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对于满足育龄群众生育意愿,压缩选择性别生育空间和消除“两非”因素,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决定性干预作用。从规律上研判,一般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育龄群众选择性别生育的可能性极小,而强调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好”,则会增加育龄群众选择性别生育的念头和机会,“两非”也就会乘隙而入。因此而言,我国在决定实行“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后,还应接着出台普遍允许每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合理生育政策。如果这样,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一定会得到更加有效的平抑。
国家卫生计生委家庭司和中国人口学会主办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体系创新研讨会认为,尽管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整体水平依然偏高,并且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后果已经显现,风险进一步聚集和扩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依然任重道远。
这是一种红色预警,我们不能放松警惕,更不能无动于衷。面对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了六连降,我们还是高兴不起来。我们已经没有出路,必须狠抓源头,加强预防和控制。(薛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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