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陪内弟开一份学历验证证明,到省教育厅下属的一个部门。证明开了,花费100元。当时我就十分不满,河南省有多少人来开这样的证明啊,这笔巨额收费到哪里去了呢?不知道今天这种收费还有没有?
2月27日《新华每日电讯》为类似收费又举例若干,我真为自己不能维权感到汗颜。
据报道,在南宁、武汉、长春、济南等地,开具一份无房证明需要花费20元到60元不等的费用;证明公民遵纪守法的无罪证明,在天津得花100元;办保险开气象灾害证明缴费600元,有时价格还能“再商量”。想不到,这样越权立项、搭车收费、只收费不服务、随意扩大收费范围的“奇葩”证明收费,仍然四处“开花结果”。
广西律师黄可忠曾对南宁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开房产证明收取60元的“查档服务费”进行复议,尽管经相关部门协调,房产局退还了对他的收费,但此后却继续向其他市民收取。可贵的是,他每年都针对房产信息“查档服务费”提起诉讼,他的愿望是希望官司赢了,今后市民就不用交这笔冤枉钱了。
可惜的是,像黄可忠这样知法懂法护法的人委实不多,以至于一个人的博弈显得势单力薄,困难重重。我们应当知道,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中央简政放权的重点,但实际上中央明确下文取消档案部门“利用档案收费”一年多,仍有不少地方的群众没有享受到免费的服务。更为恶劣的是,档案收费被取消后,又穿上“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马甲,换个方式收“查档服务费”。
对此,专家认为,掌握公共信息资源的机构免费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在出具相关信息查询证明时却进行收费,甚至将收费职能下放到下属事业机构或企业,以逃避整顿治理继续渔利,这既凸显了一些地方公共机构的强势作风,也暴露出上级部门的监管不力。因此,取缔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政府简政放权的难点,在类似中央明令禁止、百姓深恶痛绝的问题上,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必须加大清理力度,不等不靠,让改革看得见,摸得着,就像最高法《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一揽子改革中有“禁穿囚服出庭”的规定一样。
今后,在面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这个问题上,我们应当坚持说“不”,尤其对那些打着各种旗号巧立各种名目胡乱收费的规定,要敢于挺身反对。最为便捷的就是要把“不”字先告诉收费单位的领导,如果他还听之任之置之不理,那么就让他在这个“小河沟里翻船”,不要觉得有何不妥,因为在得罪谁的问题上,不是我们要得罪他,而是他不管不顾法规政策先得罪了我们。可以说,仅此一招就足以治疗一些官员不愿真心为民服务的麻木病症。
文/朱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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