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亚洲
去年底,交通部发布数据称,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整体亏损661亿元。这一消息,一时间引得“满城风雨”。近日交通部相关人士称,“661亿元这个数字夸大了全国收费公路的亏损状况,因为银行贷款年限与公路收费期限不一致,导致每年的还本金额高于收费公路按收费年限来算的成本。”(3月19日《经济参考报》)
关于收费公路,一边是被称“有充沛现金流的现金奶牛”的风光,一边则是“整体亏损661亿”的不堪,其中的现实撕裂感,难免会引来“满城风雨”的猜测。于今来看,这更像是一出让人吊诡的事,一边是交通部公开哭穷,一边则是来自交通部相关人士的自曝“夸大”,到底谁是谁非,其实并不难判断。从公共利益的角度考量,这自然不是视为无趣的“窝里反”,相反,对这位敢于执言的交通部相关人士,应点个大大的赞。
交通部在数据上的“夸大”,其实是其来有自的,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年限是有明确规定的, 但是如何继续延长收费,却成了交通部不曾放弃过的“努力”,在一边自顾自地起草修改条例的同时,也不忘为延长收费年限找各种借口,信手拈来的便是入不敷出、经营亏损,搬出年整体亏损661亿,自然看上去更有说服力。
尽管针对亏损数据,但是问题到底在哪里,却没有人可以说出个道道来,对此唯一听到的官方声音是,在去年12月25日,针对舆论对收费公路巨亏661亿的质疑,审计署署长刘家义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表示,2015年审计署将组织对部分高速公路进行审计。
但是,再来对照由交通部相关人士曝出的“夸大”事实来看,其实并不复杂,所谓的夸大,乃是因为银行贷款年限与公路收费期限不一致,导致每年的还本金额高于收费公路按收费年限来算的成本。换句话说,只要知道银行贷款年限和收费公路期限的不一定,再来推算出每年的还本金额与收费公路的年限成本之间的差距,其实只是需要一番数据上的运算。遗憾的是,要弄明白看似并不复杂的数据结论,却成为了现实中的不可能。
而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尴尬,正是在于收费公路相关数据公开的逼仄。收费公路的收支情况应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务,无论是从公民知情权,还是从公权力的运行需要,它都应有着具体而细致的公开。遗憾的是,在数据的公开上,虽然在近些年已有明显的进步,但是依然停留于粗枝大叶的层面,并不能让普通民众看的明明白白。也正是在数据公开上所存在的短板,也是给数据造假提供了可能,即便是弄得外界满城风雨,也因为看不懂而只能徒留唏嘘。
收费公路到底该不该延长收费,自然是可以有进一步的讨论空间,但是,当延长收费失去了合法基础和合理格局,即便是在不由分说中登堂入室,那也不过是失序下的野蛮生长,损害的是法治公信力,戕害的是民意基础。回归到最现实的语境来看,简单粗暴的“延长收费”说是难容于现代文明的发声,而通过夸大造假来支撑“延长收费”,只会陷入更尴尬的现实泥淖。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新动作,它应该是建立在法治和民意基础上,尤其要建立在政务的公开透明上。(高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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