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反腐败力度加大,群众举报总量大幅攀升。中纪委信访室一位负责办理群众来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某省的群众来信在2013年之前,每月不过几百封,目前达到了每月近3000封。”(3月26日《人民日报》)
某省群众来信每月都有3000封,这话从中纪委工作人员口中说的,权威性不容置疑。一方面,说明某省可能存在问题较多,甚至蝇虎比较猖獗,群众反映强烈;另一方面,说明中纪委已经掌握某省的很多情况,所以敢于当众说出。既然如此,请中纪委把每月3000封来信的某省点出来!某省是哪省?山西、四川、广东还是其他省,没必要让公众和媒体你猜你猜你猜猜猜。
一年多前,中纪委监察部通报典型问题尚未用实名。比如,2013年10月24日,监察部通报10起破坏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时称,天津市大港巨龙造纸厂等6家企业未经环评验收,生产废水未经处理违法排放,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大港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等3人受到政纪处分。副局长等3人是何人,他们姓甚名谁,让人一头雾水。
然而,仅仅过了不到两月,情况完全变了。2013年12月17日,中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时,从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公款消费“喝死人”,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兼区水文水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文达铺张浪费办比赛及收受礼金等,无一不是实名通报。
于是,2014年1月1日的《扬子晚报》报道:2013年以来,中纪委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发布信息86次,通报曝光517件各地区各部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案例,实名通报已成趋势。确实如此,从2014年到现在,“某”字几乎从中纪委的词典里消失了。
正因如此,对于中纪委工作人员这次说出的某省,无论公众和媒体都感觉很不习惯。通报典型案例用实名,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需要,是整治“四风”的必然,是反腐倡廉的要求,中纪委在这方面带了好头。中纪委工作人员这次之所以说出某省,可能有难为情、威慑力等方面的考虑,如果中纪委把某省直接点出来,既是给某省和很多省市自治区敲警钟,也是给这名中纪委工作人员解难题。通报典型案例和群众举报来信应该结束“某”时代,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毛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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