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司马童
日前,一张卖饼老人向城管执法人员下跪的照片,在微博上热传,引发网友热议。经记者核实,此事发生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附近小巷,城管人员例行执法,要扣下一对老人占道经营用的板车,老人因此而下跪央求。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并无动粗行为。(5月18日《海峡都市报》)
因城管要扣板车,卖饼老人下跪求情(网友供图)
小贩一跪下,城管就尴尬。近些年来,围绕着城管执法中遇到的“下跪求情”事件,尤其是面对那些年老体弱者的违规经营者,来自现场和网络的舆情压力,常使得依规执法的城管人员感到左右为难,因而不时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发出“求理解”的声音。福州街头的“老人下跪”,显然再次撞了一下城管部门依法管理的“腰”;但我还是认为,类似的执法尴尬与无奈,不能总让城管来独自应对和消弭了。
城管执法可以扣车扣物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根据有关法规,扣车扣物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但同时也规定,强制措施应当先进行督促改正,说服教育,当事人履行了行政决定的,可以不再实施行政强制。由此而论,按照福州城管的巡查记录,“这对老年夫妻已经不是第一次在这里违规摆摊了,此前是用塑料盒装饼卖,多次警告但未处罚,这次推车卖饼,明显违规占道。”那么,为了不使外界形成“老人就能乱摆摊”的误读与误判,即便其“下跪求情”,城管在文明执法的前提下,实施依法扣车是并无不妥的。
针对一起众说纷纭的“下跪事件”,城管方面透过媒体“求理解”也无不可。然而,理解归理解,执法是执法。我以为,对于城管部门来说,恪守本职、严格管理、文明执法才是第一,至于事后能不能取得社会公众的最大“理解”,除了自身的必要解释和宣传,其实更不应忽视了其他相关部门长期存在的“缺位无语”。
何谓其他部门的“缺位无语”?简而言之,就是一旦出现了城管执法遭遇“老人下跪”的热点舆情,只要执法的尺度和程序无懈可击,就要预防“因为人情、舆论而绑架了法律”,不能任凭各种说三道四的声音,有意无意地致使城管“越执法,越被黑”。这当中,对于“老人下跪”的具体当事者,其属地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就应迅速作出舆情反馈,说明下跪者家庭的生活现状、保障情况等背景信息,从而映衬是其是否必须依靠违规经营来求得生存,同时也可揭示相关部门的民生工作,是否做到了尽心尽力。
“老人下跪”不能总让城管“求理解”。这并不是说,现实中所有引发热议的“老人下跪”事件,都跟一些地方的城管粗暴执法无关;而是讲,城管的主要职责是公平公正地依法管理,不能为着某些“看似可怜”的表面示弱,就得无可奈何地成为“被误解”甚至“被抹黑”的对象。诸多实例早已表明,有些“聪明”的违规经营者,就是捏准了城管担心引起“公愤”的软肋,或是屡屡使用“老人下跪”的招数,或是物品被扣自己跑掉把小孩弃之现场等,以期博得同情、逃避处罚。这么说来,没有一定“外力”的协同施治,城管“求理解”谈何容易。(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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