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堂吉伟德
岳母不慎摔了一跤,腰部疼痛难忍。正在合肥探亲的同济大学博导王教授赶紧打了120。急救车把老人从太湖路家中送到不远处的合肥市三院,收了120元。治疗结束后,120再将老人送回家中,又收了210元。王教授觉得家与医院相距不足一公里,120如此是否太贵。(5月21日《安徽商报》)
送去医院时收取120元,治疗结束时收了210元,这样的收费标准既让人看不懂,也足以授人“收费太高”之柄。尤其是在120救护车收费乱象层出不穷的现实下,这样的行为正当性很容易受到质疑。不过,救护车收费有其合理性,即便距离相同也可能存在收费差异,因为其间所提供的服务并不相同,收费标准若得到了物价部门的批准,那么据实收取就无可置疑。
问题在于,收费多少才符合预期并让人接受?个人的经济条件不一样,在承受力上并不一致,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患者来说,如此收费自然不难承受,反之则可能突破心里底线。虽然在实际过程中,不乏“从江苏高淳到南京不过是100公里的路程,最终却收费3600元,平均一公里收费36元”的极端。但不能因此,就否定救护车收费的正当性,只是收费多少,如何收费,收费是否太贵,这个问题不能仅由急救中心来回答。
不可否认,救护车具有公益属性,其收费只能以成本作为依据和标准,不得以盈利作为目的。那么其费用的获得,一方面要么来源于公共财政,根据实际支出实报实销;另一方面则收取于服务提供者,按照物价核定的标准据实收取。不过这其间存在一个制度滞后和合理性审查的问题。比如前不久“南京百公里3600元费用”的事件曝光后,记者调查后发现,南京市物价部门所制定的费用标准还是17年前制定。而在这其间,人工、燃油等成本已出现了成倍的增长,使得核定标准无“执行价值”,成为自定标准和乱收费的主要诱因。从这一点来说,120收费是否太贵,需要用公共政策和行政监管的质量说话。
事实上,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叫救护车所承担的费用相比,国内所花费费用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但问题是,人家有着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救护车费用被纳入了医疗保险。有了保险公司的议价能力,在利益的博弈上也就有了公平的保障,那么收费多少,高低与否则有了专业把关程序。正是看到了救护车所带来的“民生之痛”,国内一些地方也尝试将其纳入医保范畴,如2013年,山西太原市人社部门规定,市民在救护车中发生的急诊抢救医疗费也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此外,还可以通过购买商业保险,逐步放开救护车市场,让市场之手来调整和实现供需平衡,从而使收费被界定在一个各方都可接受的范围。因而,救护车收费是否太贵还可以由市场进行解答。
120救护车收费的问题,本质上还是行政和市场之间,公益和盈利之间,管理和服务之间,如何区分界限达到有机统一的治理命题。在当前情况下,不妨实现两条腿走路,一是由公共政策兜底保障最基本的公益需要;二是逐步放开市场让供需关系发挥作用,最终达到“市场内部博弈和平衡”的目的。双管齐下之下,120收费是否太贵才会找到正确的答案。(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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