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司马童
“我们在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受到了宁波好心人最及时的帮助,我们也希望能把这份爱心继续传递下去………”近日,看到宁波媒体报道甘肃天水某山村孩子期盼有一所小学的故事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加榜乡打来电话,表示要把宁波爱心人士捐款造桥结余的17多万元钱捐出来,用于帮助甘肃贫困村建造小学。(6月17日《东南商报》)
“善款能流动,公益得传承”——贵州加榜乡对于未用善款的“转让”意愿,无疑是种“爱心接力”的可贵表现。这笔没有用完的17余万元善款回捐公益,也启迪了我们:凸显慈善捐款的绵绵爱心,何妨学学“余额宝”的运作思维。
捐款是爱心,用款见良心。应该说,现实语境下,那些公众自发的定点捐助,有的或显“杯水车薪”,但也确有一些像贵州加榜乡那样,外界汇集的捐款,到最后并未完全用尽,且尚留不少“余额”。一般情况下,助人者往往抱着“捐了也就算了”的思想,不会再去追问受助者对余款的具体安排。
然而,把剩余的爱心捐款再次注入“公益水池”,这样的愿望和设想,要说也非始于今日。事实上,近些年来,关于受捐对象“滥用捐款余额”的质疑和争论,确也时有所见、常有耳闻。那么,为着助贫帮困的爱心捐款不被过度消费,提出慈善捐款要力求做到“钱尽其用”,并大力倡导把捐款“余额”自觉奉献和帮助他人,就不是一种“多管闲事”,更不应视作“手伸太长”的管理思维了。
慈善捐款不妨学学“余额宝”,尽快形成一种帮困惯例,即每次捐款意向发起之时,都得有个“承诺程序”,保证受捐资金用于特定对象的救急帮扶之后,若有剩余款项,定将回馈社会,使之继续发挥公益作用。而汇总统筹这些捐款“余额”的相关公益机构,也必须做到资金运用的透明公开、可信可查,甚至还可根据“续捐者”的要求,定向定点地用于指定的公益善事。
慈善捐款学学“余额宝”的运作思维,听上去似乎有点小题大做,而且具体实施起来,也有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与障碍。然而,爱心公益从来就不应是一笔“糊涂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引导和激发全社会的助人为乐、热心献爱,除了形式多样地加大舆论宣传,更离不开“用好每一分钱”的精打细算和透明公示。一言以概之,慈善捐款也要节俭而用,善款的流动与公益的传承,既是小爱积大爱的高效利用,更是对汩汩爱心的应有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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