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起尚在调查中的案子来说,没有比传言得到证实,而辟谣却被否定更糟糕的事了。昨天,南京交警的官微发布了宝马车肇事案车速鉴定结果,通过事发路口的行驶速度是195.2公里每小时,与坊间推测的20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相差无几,反而与警方一开始声称的“只是比边上的车子快一些”的结论相距甚远。
195公里的时速放在高速公路上都是一个严重超速的数值了,何况是在熙熙攘攘的城市马路上。在一个限速不会超过80公里每小时的城市道路上,195公里的时速只能用风驰电掣来形容,无论以什么标准、以什么样的观感来衡量,它都不是“比边上的车子快一些”,而是快很多倍。这个速度可以解释,为什么马6会四分五裂,也能解释在别的司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上,人们甚至无法分辨肇事车辆从哪个地方突然冒出来的,只能看到碎片像弹片一样四处乱飞。
这无疑是一个让警方非常尴尬的数字。警方需要对这种前后矛盾的不正常现象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其实,警方要在第一时间得出车祸发生的瞬时速度的确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得由权威技术部门来认定,但得出一个大致的判断,是没有什么问题的。有很多目击证人可供警方询问调查,也有现场视频可供警方考证。在这么惨烈的撞击之下,要得出“快一些”的结论反而比得出“快很多”的结论要困难得多,也要无厘头得多。
人们为什么揪着车速不放,就是因为车速的快慢关系到违法情节的轻重,关系到犯罪行为的定性,说白了这就是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差别。大家都明白“快一些”与“快很多”的利害关系所在。从这个角度看,南京的这起肇事案,由惨剧开始最后闹得传言满天飞,警方不得不三番五次地出面通报案情,而正是通报过程中几次不专业表述,推动了事件持续发酵。
在信息社会,警方需要充分地估计公众对真相的渴求。当社会需要真相时,不能提供模棱两可的说法;当社会需要态度时,不能不合时宜地表现出漫不经心。自媒体这么发达,不仅警方掌握着发布信息的权力,普通的民众也掌握着这权力。要得出各种细节的内在联系,可能依然需要警方专业的调查,但一些基本事实很多时候并不需要公众费力去追溯,各种现场记录的拼凑就能大致还原真相。遮掩、淡化处理只会让自己更加被动。
这种执法环境有利于警方尽早地破案,但也同时对警方的办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还含糊其辞,甚至想大事化小,就不是一种明智的做法。某种程度上说,正是因为当地警方自己的言行造成了二次地震,让媒体意外地把焦点放在了警方的调查行为上,而不是车祸本身。
舆论的关注当然不是为了想看谁的笑话,而是为了推动警方更客观公正地办案,少一些人为因素的干预。从这起事件的波折以及舆论对警方数次通报的反馈看,那些只言片语甚至含糊其辞的都受到了质疑,而那些晒事实、亮出态度,出言谨慎、数据详实,愿意正面回应社会关切的都得到了公众的认可,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社会一直提倡的权力要在透明的环境中运行的重要性。
遗憾的是,在此次警方发布的通告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对剧情反转的合理解释。我们希望看到警方更认真负责的态度,更希望警方找出原因。一起破坏公信力的案子,不能以“事实没有调查清楚”之类的方式蒙混过去,必须有一个清晰的解释。
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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