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卫店镇澴水河老桥为漫水桥,每到汛期遇到河水上涨,桥西头的久龙、清泉、团山、沙塘、三杨等村的近万村民就会遭遇出行难。为方便村民渡河,孝昌县交通局争取到项目资金248万元,在漫水桥旁边重建新桥,可如今新桥竣工已有两个多月,却撂下引桥不予再建,让该镇的近万村民望眼欲穿。(6月28日《楚天都市报》)
花248万造好的桥,却没建引桥,这使得新造的桥成为昂贵的摆设,老百姓依然无法通行,不仅如此,而且相当危险,有村民强行通过,却发生安全事故,幸亏没有出现人命,但谁能保证下回不会出现?
建好的桥却不修建引桥,这无疑是将“便民工程”造成了“烂尾工程”,可事实上,这样的“烂尾工程”还真不少。最牛烂尾桥是指四川巴中通江县沙溪镇沙溪大桥。该桥约是1992年开始修建,1995年通车,两年后被鉴定为危桥。该桥由当地贫困百姓集资80万元血汗钱修建;连接江西省上栗县上栗镇水源村和金山镇普华村的姚家江大桥自2010年拆除改建以来,新桥一直未能完工……
造桥就是为了方便老百姓,让老百姓安全通行,可不修建引桥的大桥却成为了一个最大的“安全隐患”,这是谁都不愿意见到的。为何不修建引桥?工程队为何撤走?其背后的原因需要查清楚。据了解,该大桥是县交通部门争取到的项目,作为主管单位,应该清楚背后的原因,应该及时进行解决,而不是任由这工程“烂尾”下去。如果真有一天出了人命,后悔都来不及了。
需要追问的是,为何民生工程为何成为“烂尾工程”,最终不但无法便民,而且成为祸害?在我看来,一方面是因为民本意识缺失。为民服务的事,本应该办得很好的,但由于责任意识缺失,更因为民本意识未到位,这往往使得“民生工程”变成了“烂尾工程”,甚至会一直“烂尾”下去;另一方面是缺乏追责机制。面对这样的“奇葩大桥”,老百姓能做什么?恐怕只能期望于媒体经过报道之后,能够引起上级部门的高度关注,从而解决问题,如果媒体报道无法引来关注,恐怕也是很难解决的。这种期望于“领导”解决的“民生工程”,显然是有着致命的“命门”。
在我们的生活中,本不应该出现任何形式的“奇葩大桥”,任何一项“民生工程”都该是善使善终的,可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则需要从制度上甚至从法律上加以完善。追责是万万不能缺失的。
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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