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海建
李先生由于胃部不适,买了“江中猴姑饼干”,食用后发现其与普通饼干无异。李先生认为该产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宣传上属于误导消费者,故起诉超市、生产者江西食方食坊中药食品公司、广告代言人徐静蕾等被告。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7月8日《广州日报》)
这两年,有关养胃饼干的争议并不少。遗憾的是,除了科普类APP上有专业网友为大家答疑解惑之外,权威部门似乎睁眼闭眼,选择了作壁上观。买了养胃饼干,胃没有养好,反倒延误了病情,这事儿确实挺闹心。既然闹上法庭,是非自有公断。不过,所谓的养胃饼干,既不是药品,也没有“保健食品”标志的蓝帽子,说明它只是普通食品罢了。于是问题就来了:既然是普通食品,哪来的“疗效”、又谈何“治病”?
即便没有李先生的起诉,有几个问题还是让消费者如鲠在喉:第一,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普通食品不能宣称具有保健品功能和疾病预防功效。那么,其广告中所谓“专为胃病人群设计,满足胃病人群核心需要”的诉求,算不算凭空捏造、子虚乌有?第二,即将施行的新《广告法》也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做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做推荐证明。那么,明星在广告中强调“食疗”与“养胃”,是亲身体验的效果吗?或者说,如果无效,连带责任在所难逃?
在基本保健需求上,养胃可能就跟抗癌一样,被一些商品料定为普适而难以界定的概念。于是浑水摸鱼,暴利在手。但有几个常识,还是需要不断重申:比如,在营养学者的逻辑里,苏打饼干养胃是个最无稽的谣传。因为胃病不只是胃酸惹的祸,而靠苏打饼干来中和胃酸,简直就跟喝碱性水调整体质一样荒唐。因为从结果来看,苏打饼干还不如拷过的馒头片和面包片,且脂肪含量带来的负担更不容小觑。又比如,就算苏打饼干里加了神奇的猴菇,但所谓多糖物质,香菇木耳等菌菇类食物都有,每天几片饼干,就能“食疗”养胃,这也太玄幻了吧。再说,胃病成因千姿百态,如果“猴菇治胃病”成立,岂非等于“一个方子包治百种胃病”?
“饼干养胃”是科学还是神话?这个问题,如果食安与质监部门能上点心,也许就无须消费者出来“蚍蜉撼大树”了。眼下,各地消保委的公益诉讼能关切到手机里的预装软件,自然也不能放过疑似高价忽悠的“养胃饼干”:一是为科学正名,二是为法治示范。猴菇饼干究竟是致肥能力很强的零食、抑或是拯救胃病的良方,不妨借此诉讼的机会,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答案。(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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