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勇海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需要签订代办社保代理协议,人力资源公司就可以为被代理人提供代缴社保费服务。记者日前调查发现,北京多家人力资源公司均涉及有偿提供代办社保服务。被代理人员除了要缴纳社保费外,还需要向代办机构支付每年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服务费。(8月10日《工人日报》)
社保代办业务在人力资源行业,目前确实是比较火的中介服务项目之一。百度一下就会发现,“代办社保”的广告在网上已成泛滥之势。正如报道中,北京朝阳区社保中心稽核监察举报科一位工作人员所说,正式注册的人力资源公司以本公司员工的名义,为被代理人代办社保,而事实上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不合法的。那么,不合法的有偿代办社保,生意为何做得如此红火?
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市场需求。一些没有在单位上班或者是个体户的老百姓,如果自己办理、缴纳社保,只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像生育险、失业险等,自己是不能缴纳的;在购房、购车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需要有社保证明,代办社保者对他们就帮得上忙。一些灵活用工者、小微企业,为规避给职工购买社保的用工压力,也会寻求代办社保这条路,社保费用原本需要用工者缴纳的部分,就转变为由职工承担。
另一原因则是,社保部门的熟视无睹,甚至是默许纵容。在一些社保部门看来,对一些灵活就业者、灵活用工者、小微企业,征缴社保尚有不小的难度,因为他们想降低生活或用工成本;而有了人力资源公司延伸了政府部门的服务触角,招揽代办社保的生意,算是在主动帮助社保部门实现社保征缴“应收尽收”,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怎么好意思拒绝甚至是予以打击呢?
如此一来,代办社保似乎就从不合法的现象,变成了“合理的存在”。殊不知,人力资源公司在为一些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小微企业代办社保之时,隐藏着多重隐患。一者,是助纣为虐——帮助灵活用工者、小微企业转嫁原本需要用工者缴纳的社保费用,增加职工负担。每年收到数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标准不统一的服务费,也是给老百姓制造经济负担。
二者,有可能埋下较大风险。一些代办公司在被代理人材料不全之下,通过无中生有假造材料,也可以代办搞定社保事项,有可能给被代理人日后能否享受社保待遇埋下纠纷。有律师分析,代办公司在材料不全之下也能代理成功,也许和社保单位相关人员有一定关系,可通过内部渠道办理,但并不能保证日后就不会有问题。这种违法代理、违法交易难以受到法律保护。
也有案件表明,一些人打着代办社保的幌子,要么诈骗被代理人,卷款逃跑;要么采用材料造假的方式,假冒他人身份,套取社保资金。可见,代办社保的“水”很深。社保代办“火”,监管不能“瞎”,必须予以及时打击,以保障群众权益。社保部门也要在服务理念上不断改进,在制度设计上不断完善,以满足灵活就业者、用工者和小微企业的社保服务需求。(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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