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敬波
前段时间,蒋勇律师在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典礼上致辞:“到处都是我们的人”,倡导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看罢让笔者热血沸腾了一阵子,原来我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原来我们的“圈子”这么大!然而,当我们在庭审时,给足了律师的“面子”与发言权,而一些律师却在“死磕”的时候;当孟勤国教授因为不满自己代理案件的判决,在《法学评论》上撰文批判法官的时候;当法官王桂荣因为让检察机关撤诉,而自己身陷囹圄的时候,“我们的人”去哪儿了?
法律人无疑是通常意义上所言及的“知识分子”,当仁不让可以说是“君子”之列了。孟勤国教授更是法律人之“师”,应该说是更高级的知识分子。然而,孟教授此举却“非君子所为也”,并且据微信上“知情人士”透露,孟教授这样做也不是第一次了,早在1996年孟教授就以同样的风格在《法学研究》上发表文章批判法院判决错误。孟教授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该事件在微信朋友圈发酵后,马上有徐昕教授发表《教授骂法官,一点也不怪》文章附和,并且说:“我代理或辩护的几个案件,有时杀法官的心都有了。”
案件承办法官是不是“该杀”不可而知,但法律人应当以理性著称,“杀人”是最大的感情用事,只有“江湖侠士”才动辄打打杀杀,不知道徐教授怎么也会“杀心顿起”。徐教授完全可以运用自己娴熟的“法律武器”将他们“绳之以法”,而不用处君子之位谋江湖之事。
法律圈子真能以“公平”而缔结成“职业共同体”吗?笔者一直对这个命题持否定态度。先讲一个笑话:一位老大爷从医院看病回来,进门便破口大骂医生是黑心烂肝的东西,转而对孙子呵斥:“你小子一定要好好念书,将来考医学院当医生,红包、提成几辈子都吃不完。”公众日常生活中的愤怒,大多不是因为不公平本身,而是因为觉得自己处于不公平的位置;公众抗争的目的不是为了消除不公平,而是想方设法让自己站在不公平中“得益”一端。
单从这种人性上来说,收人钱财的孟教授尽管愤愤不平,在核心期刊上用“良心消褪”、“强词夺理”、“位高胆大”骂案件承办法官的时候,在“屁股决定脑袋”的理论下,是否真的是在为司法公正呼吁,而不是因为打输了官司而气急败坏就很值得讨论了。法学教授无疑是法律圈子中的“大佬”,文章霸气十足。但是你身处高位却为一己之私对圈内人打压、攻讦,你平时大讲特讲的“法律共同体”又怎会形成?难道要把整个司法体系都收编到自己的“码头”,让法官如当年的学生一样唯你马首是瞻吗?
王桂荣为什么要让检察机关撤诉,而不是径行判决?其背后仍然有“公检法是一家”的“圈子思想”在作怪,认为判了就是不给检察机关面子。结果给别人一个台阶下,自己却成了阶下囚。因此,作为法官,不要再迷信“到处都是我们的人”了,在利益纷争的撕裂之下,“圈子内”也不可能一团和气,我们应当在正视孟教授“批评”的同时,奉行一句话:“判自己的案,让别人说去吧。”这是司法独立的内涵所在,也是法官职业的应有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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