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敬波
近日,日湖的湖面上突然出现大量死鱼,保洁人员每天打捞上来近百公斤。公园管理处称,这是市民大量放生所致(8月12日《宁波晚报》)。
在一般人看来,放生是一件有益无害的好事、善事,但结果却适得其反的事件已经多次发生。随意放生不仅会造成放生动物的死亡,外来物种还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比如放生鳄龟造成黄河下游河段土著鱼类濒危、广西柳州发生的食人鲳伤人事件等,都是盲目放生惹的祸。
盲目放生非但对自然生态构成威胁,也会对其他人的生活构成威胁,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游客放蛇归山”,而当时正好处于山上果园采摘之前,果农害怕被蛇咬而不敢上山采摘,导致大量水果溃烂。这样的放生已经构成民事侵权行为。放生者可能会认为,蛇又没有咬到人,怎么构成侵权?因为人逃避蛇属于正常的本能反应,由放生者造成的“危险状态”导致的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放生者的善心也很容易被利用,《列子•说符篇》里就有“民知君欲放生,竞而捕之,死者众矣”的记载。在现代一些佛教场地放生池旁,也经常可以看到出售放生动物的,他们抓野生动物卖给放生者,等放生后再偷偷抓回去,卖给下一个放生者,使放生成了一门产业,一种游戏。不明真相的放生者满足了放生愿望,而抓捕的人赚了个盆满钵溢,最倒霉的还是这些被放生的动物,不该死的却被折腾死了。
在善心被沦为利用对象时,甚至会变成更加残忍的杀戮。比如每年都会热炒与争执一阵子的“玉林狗肉节”,一些爱狗人士的护狗行为,反而让另一些人使用更加残忍的方式杀狗。有一句公益广告叫“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改编成“没有放生就没有杀生”同样很贴切。
避免放生成杀生,需要放生者理性、文明、有序放生,如果你连一点生态知识都不懂,还是不要随意、盲目放生。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及时介入、指导、纠正民众放生,生态环境一旦被破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难以恢复。跟在放生者后面“捞死鱼”,不如赶在放生者前面阻止“放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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