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8月18日晚9时30分许,在广东湛江市体育中心二楼省运会湛江筹备工作委员会的会议室内,疑因对表彰名额存在分歧,湛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庞某某将湛江市副市长梁某某给打了;在现场的湛江市纪委一科室主任钟某上前劝阻,也遭拳打脚踢。(8月20日《南方都市报》)
政法委副书记把副市长给打了,甚至连劝架的同僚也遭遇拳脚伺候,这在官员打架并不鲜见的今天,依然令人诧异。打架的具体原因更是令人匪夷所思,居然是因为对表彰筹备省运会先进个人名额存在分歧而引发。难道政法委副书记不惜向副市长大打出手真的只是为同事出头?
运动会筹委办拟按各单位上报人数的10%定表彰名单。于是参加会议的一名政法委干部报了政法委有800人参加省运会工作,所以需要表彰80人,而副市长梁某某则对此表示异议。暂且不知副市长因何而反对,但众所周知,按比例定表彰名单,素来是出于平衡各方利益和分歧需要的无奈之举。因而副市长表示异议,显然就打破了某种秘而不宣的利益平衡结构,引发政法委副书记的不满也能够理解。然而,一个运动会,单个部门被表彰就达近百人,这与平均分果果有什么差别,表彰的意义又在哪?即便有意见,又何不能“坐下来谈”?
这位政法委领导二话不说就向副市长抡凳子,看似是为同事“荣誉而战”,但归根结底可能还是觉得伤了自己的面子。毕竟,下属同事被表彰的越多,就意味着对自己领导工作的肯定,说穿了是为自己的地位而战。这样一种局面,所折射出来的行政系统内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利益平衡的紧张局面可见一斑。
事实上,去年有媒体盘点了近年来官员互殴事件发现,工作矛盾、饮酒导致的事件最多,打架双方多为同单位上下级。如因副局长不满局长进人而互殴,也有副局长提起一笔未报销的接待费遭到局长拒绝,双方便大打出手,甚至还有因公车使用问题起相互动手等等。不难想象,当这样一点“小事”随时都可以引爆上下级之间的情绪,在平时的工作中双方又能有多少良好的配合可言?这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官场上下级之间内耗与冲突的存在。
在一般印象中,上下级官员之间无不都是尊卑有序,一团和气。而近年来官场互殴事件的频密曝光,似突破了既有的上下级秩序。然而,无论是异化的“唯首是瞻”还是剑拔弩张,不过是官场不正常的上下级关系的一体两面。因为当官场内部的权力运转“人治”色彩较重,无论是人事任命还是利益协调,都存在较大的非制度化因素,那么上下级关系,要么只能是表面上的服服帖帖一团和气,要么就会表现出直接的对抗,而少有良好沟通和互动的中间地带。
这一点其实从类似事件的处理,往往都极力淡化具体的事件缘由,而鉴于给外界造成“恶劣影响”,选择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即可看出。因为事件一旦被曝光,对与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打架给官场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客观上,官员之间上演“全武行”,当然不管何种原因,都属于越矩行为,都必须受到处理,但这种淡化对错的处理模式,未尝不间接反映出,官员与官员之间的利益矛盾裁决的模糊。这种方式固然是对打架行为的警示,但由于它绕开了是非裁定,因打架而暴露的问题却难以得到纠正。
官员互殴,在个体层面,当然可以追究为官员个人公职身份的淡化,“无组织无纪律”,是权力的傲慢。如现实中,某些官员对一般民众动辄耍威风甚至动手的现象也不少见。但从官场的现实运行逻辑来看,当官员轻易能够让因“私利”而与同僚大打出手,也必定是约束官员的氛围和制度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这应该是纷纷扰扰的官员互殴事件,应该放大和深思之处。(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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