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司马童
据媒体报道,互联网约租车(俗称专车)监管意见最快将于本月公布。该意见将对参与网约车运营的平台公司、车辆、司机做出新的要求,对于加入网约车平台的私家车需将车辆变更为营运车辆属性。交通部确认互联网专车合法身份,肯定其创新服务模式,但是三令五申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这一要求正遭遇严重挑战。(9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千呼万唤”始透风,“专车创新”被肯定。然而,这种“兴奋”之情,很快就遭泼了冷水。网友们随之热议的是,在参与运营专车须要面对车辆“8年报废”、车主办“上岗证”和“运费高于出租车50%”的种种关卡前,专车运营还有多少“奔头”?或者说这种创新服务还有多少“竞争活力”?
网上流传甚广的一个段子称,“邮局不努力,成就了顺丰;通讯不努力,成就了微信;银行不努力,成就了支付宝……”当前眼下,对于交管部门来说,如何解决民众“出行难”与专车走俏带来的监管倒逼,无疑成了亟待出手和明确定音的现实课题。而如今的消息却是,管则管矣,结果很有可能把最不宜过多“染指”的专车定价,当作了企求“一碗水端平”的主攻目标。如此“风声”吹来,网上自然顿时吐槽和拍砖纷起了。
专车之“专”,在于叫车的便捷、乘坐的舒适、服务的贴心等;即便它的运费开价稍微高了一点,市场反响就其性价比,岂会没有一个“用脚投票”的平衡机制。按着广大消费者的期待和期许,人们盼望的“专车监管”,纵然想到了安全、公平、合理等的方方面面需求,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原来监管的“伸手”,竟是完全与民意相悖,硬性要求其比出租车的运费高出一半——难怪有网友不无戏谑地挖苦道,以前领导干部坐了那么多年的免费专车,咱也没多计较;为啥现在老百姓坐个付费的“专车”,有关部门非得制造这么一个“高价”的门槛呢?!
毋庸讳言,“专车运费必须高于出租车50%”的监管之框,其用心和用意当然还是有的。说得冠冕堂皇些,这叫“兼顾各方面利益”;而摊开了来讲,则不过是借监管之力、堵竞争之烈,乃至是给“份子钱”、“牌照费”等再留一阵生存活路。但也显而易见,这种权力庇护和维持的“稳定运价”,其实是无视公众利益、不讲优胜劣汰的落伍思维和表现。
专车监管最是不必“染指”定价,这还只是其一。从媒体透出的消息看,除了专车车主应办“上岗证”或属合理要求,在“运费高于出租车50%”的硬性规定下,又要加入网约车平台的私家车变更车辆属性,也即网友解读的“8年报废”,同样也有垒高门槛、过度设限之嫌。道理十分简单,专车定价高得“离谱”,客源肯定寥寥无几,再来个车辆运营年限的“一视同仁”,这哪有公平竞争、公正对待的意思呢?
专车当然要管,但不应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有意无意地“堵”谁“限”谁;专车当然也不是“无冕之王”,但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条件,用市场选择来决定它的兴衰,应是管理部门的必然准则。由此想到一则报道,杭州公交集团所属的8家国有出租车企业日前合并,成立杭州出租汽车集团,并将与“滴滴打车”合作,走出杭州国有出租车企业改革“一揽子计划”的第一步。可见,少编“制度襁褓”,多促“融合优化”,才是各种监管顺应民愿的努力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