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将至,很多新人将结婚好日子都选在了“十一”黄金周期间。而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此时又将是“红包季”。近日,在宁波某论坛,一网名为“熊爱”的网友发帖征求意见,称一个不是很熟的老同学突然打电话邀请他去参加婚礼,他因为没时间婉拒后,对方竟然发来了账号,并明确提出建议价2688元。“我该怎么办?给还是不给?”“熊爱”表示十分纠结。该帖爆红的同时,引来板砖一地。(9月24日《宁坡晚报》)
凡遇婚丧嫁娶,都想聚攒一点人气,尤其是年轻人结婚,亲朋好友同学战友等等,当然来得越多越好。这本是一种纯喜庆的活动,但因为恭贺者都必要有一份礼金或礼物,久之,这喜庆活动就变得不那么的纯真了。就像这位“熊爱”的网友遭遇的那样,人不去恭贺可以,但礼金要到。而且还给了“建议价”:2688元。也就是说这笔礼金已经不是你可给可不给,或可多可少的。是必须给,而且还必须是2688元,或以上的。
这样的礼金还能叫礼金吗?或者说这样的红包还姓“红”吗?按照我们的传统,礼金之所以有一个“礼”字。这就有很大的情的成分,是一种礼仪,更是一种相互的尊重。而在这里,一个“建议价”就完全把礼金的本质颠覆了,这个礼金里没有丝毫的情谊和尊重,只有对金钱的渴望,或是赤裸裸的一种占有行为。而这样的行为更是一种无知、愚昧、甚至是无耻。这样的“红包”对结婚者来说就是收到手,也是一种负担或罪过。丝毫不会有“红”的味道。
让人痛心的是眼下这样的“红包”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趋向,对于许多结婚者来说,重要的不是贺喜的人来多少,而是能收到多少红包。人来不来没关系,红包一到万事大吉。红包成了一种敛财的手段,也成了一种从精神到肉体的负担。今天收了多少红包,明天还要加码付出多少。红包成了许多年轻人生活的一项内容,甚至是主要内容。而如今的红包与其说是红包,不如说的“汗包”、“血包”、“泪包”,甚至是能够杀人夺命的“百宝囊”。
对于这种“建议价”的红包根本没有必要考虑给还是不给,因为这样的敛财行为早已经不是什么“新婚志喜”了,更没有任何感情、友谊、礼仪和道德之谈,对方已经将所有同学间的尊重和体面扔到了垃圾池,并亵渎的一塌糊涂,自己拿钱为对方遮羞只能是“同流合羞”,更可以说现在如果按“建议价”付账,只能更加促涨这种不良的,甚至是丑恶的社会现象。礼轻礼重,礼大礼小,取决于送礼人的真情实意,“礼”字应该是纯洁的,甚至是圣洁的。任何带着某种欲望颠覆“礼”字的行为,都是对“礼仪”的一种强奸,不仅亵渎了“礼”,更让我们的传统文化无地自容。
文/朱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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