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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彩虹"吹飞的记者不值得学习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5-10-06 09:54:17   稿源: 来源:红网

徐林生

强台风“彩虹”于10月4日下午在广东湛江登陆,带来很大破坏。这是解放以来,10月份吹袭广东的最强台风,中心风力达15级,瞬间风力更是达到17级。央视一名男记者在湛江坡头区一海边码头现场报道“彩虹”登陆情况时,被强风吹出了镜头画面。广东茂名电视台一名女记者在电白博贺渔港现场报道时,刚下采访车就被强风“吹飞了一二十米,还翻了几个跟斗”,最后是紧抱一根电线杆才勉强完成报道。(10月4日央视综合频道“晚间新闻”)

强台风来袭时,电视记者冲在台风登陆第一线做报道,已成许多电视台新闻报道的“例牌”工作。记者们为完成采访任务,大多都顶着狂风暴雨深入台风登陆地点,做现场报道甚至连线做直播,由于风力太大,记者大多站不稳,讲话都困难,狼狈不堪。而此时,为了增强新闻的现场感,体现“深入一线”的理念,有的记者是紧抱构筑物(如电线杆),有的在自己身上系上安全带,有的甚至把自己身体与构筑物绑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来完成报道,险象环生,让观众看得惊心肉跳。由于见惯不怪,此番茂名女记者被风力达到15级的“彩虹”吹飞一二十米并不意外,与过去一些记者报道类似新闻的遭遇相比,这还算不上是最危险的,但仍然让笔者看着揪心不已。

问题是,记者有必要把自己置于如此险境来完成报道吗?我国处于太平洋西岸,东南沿海地区每年都会有不少强台风袭击,公众对强台风危害的认识应该是足够的,预防强台风的最好办法就是远离海边,禁止户外活动,处于室内安全地方。记者为了公众利益,对强台风登陆情况做报道责无旁贷。但从敬畏自然和尊重生命的角度看,记者报道强台风时,不必为了追求所谓“新闻第一现场”,在最危险的时候出现在最危险的地方。

强台风不是“新鲜事物”,而是沿海地区的“老朋友”,年年“来访”。有关地区的群众对强台风的“脾气”早已熟识,只要气象部门预报说风力可能达到多少级,人们就可以想象其危害程度了,而不必记者跑到“第一线”去“以身试风”,让公众对强台风的威力来个直观感受。其实,大树都可连根拔起,汽车都可吹翻,房子都可吹塌,人的血肉之躯还能挡多大的风呢?显然,强台风的危害程度和预防知识已成公众常识的今天,记者实在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做“第一线”的报道,即使要出镜报道,也不必置身室外或靠近渔港码头等地,应该选择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报道。

追求现场感,是电视新闻的重要要求。但当受众对这种新闻现场感已不新鲜时,且又有可能威胁到记者自身生命的情况下,类似记者被强台风吹飞的新闻现场,可能会让记者的亲友看着担心,让观众看着揪心。即使记者的敬业精神值得肯定,其举动也不值得提倡。对自己生命不够尊重的记者,除了可能误导“熊孩子”外,还可能曲解了追求新闻现场感的完整含义。“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记者的人身安全永远都是第一位的,安全都没保障,还追求什么现场感?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被“彩虹”吹飞的女记者,不值得学习。

编辑: 郑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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