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波
昨天,两起新闻颇引人注目,一则是宁波四眼碶小学一男生玩耍中石凳突然翘起并砸中该男生致其意外身亡;另一则是近日流行于微信朋友圈的“砍价”是骗局,对这类活动一定要留个心眼。(10月28日《宁波晚报》)
这两则新闻看似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事件,其实之间有一定的联系,那就是告诫我们时时处处都要“留个心眼”。这几天因为没有“留个心眼”而受害、上当的新闻还有不少,比如陕西宝鸡女老师夜跑遇害、一个家长接电话时喊“喂”差点被骗子称其孩子被绑架而受骗、青岛吃大虾游客因为没有问清大虾是38元一只还是一盘而发生争持。
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对宝鸡女教师受害事件,网上讨论的焦点却是该女教师是否该晚上出门。这样质疑受害者的话题还有很多:“青岛大虾事件”质疑消费者为何不在消费之前问清楚是一只还是一盘、买到假货指责消费者为何要买那么便宜的货、吃到地沟油指责消费者为何要图便宜到小店就餐……
背后的潜台词就是:是受害者活该,谁让你没有“常识”呢。每起事件报道之后,也总能看到一些“专家”的告诫,如监护好孩子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公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旅游时要有合同意识等等,归纳起来就是:你自己要小心哟!然而,如西方谚语所言“太阳之下无新事”,这样的提醒再多,也难保明天还会有人上当受骗、还会有人被不法侵害、还会有人因意外事故死亡。
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把社会上每一个人都培养成无所不通、无所不能的专家,遇到歹徒时我们得是武林高手、吃食物时我们得是鉴毒师、出去旅游我们得有法律专长、穿衣服时我们得考虑强奸犯的感受、买桶油我们得会鉴别是不是地沟油……谨小慎微地如活得如契诃夫笔下那个“装在套子里的人”。
虽然,我也赞同公民一定要掌握一些生活经验、安全技巧,但这些也只能是人们用来拓宽生活空间、增加生活自由度的方法,绝不是管理者推卸责任的借口,更不是“口炮党”对受害者伤口撒盐的措辞。以“保护”为名谴责受害者,背后则是对加害者的宽宥,其结果只能更加混淆是非。
石凳轻易就被一个小学生压倒了,其中的安全隐患不言而喻,让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小学生又怎么去防范?又怎么能说只是一起“意外”?管理者显然难辞其咎。接电话不敢再用“喂”,我们又能用什么来做开场白?宝鸡女老师遇害的渭河公园是西北地区最大的开放式公园,时间也只是晚上八点多,又怎么能说受害者没有“安全意识”?诚然,社会无法保证所有人的安全,意外事故、犯罪行为随时随地都会发生,关键是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地保障公民安全、自由地生活,把风险力所能及地降到最低,发生事故之后勇于担当、罚当其罪地处理善后,而不是一味地教导人们要谨小慎微地活着,更不能把矛头无端地指向受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