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超
19世纪,法国天才诗人兰波提出了穷其一生的生命追寻:“生活在别处。”如今,这一口号已燃起越来越多的人对国外生活的向往。在环境压力的“倒逼”下,人们从追求大房子大车子,开始转向更理性的生活,追求生活的内在品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因其良好的卫生环境而成了众多中产人士移居的首选。
环境问题,已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话题。而近几年宁波市生活垃圾的不断疯长,对宁波的环境治理、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巨大压力,城市垃圾问题正在成为我市新的“城市病”。
数据显示,2004年,宁波中心城区每天的垃圾不到1000吨。而今年6月底以来,宁波日均垃圾量接近5000吨,创下历史最高记录,同比增长近8%,十年增长近5倍。再来看看我市的垃圾处理能力:目前市区只有鄞州区野猫岙填埋场,原设计能力每天800吨,实际是每天填埋1500吨,即使垃圾量不再增加,到2020年就会被填埋满。照此下去,生活垃圾即将成为宁波的不能承受之重,宁波遭遇“垃圾围城”绝非危言耸听。
除了垃圾本身带来的恶臭、损害市容等不利影响,生活垃圾的大量填埋和焚烧产生的危害亦是贻害无穷。垃圾处理不善不仅体现在占用土地、造成资源浪费,形成垃圾包围城市的恶劣环境,而且会对大气环境、地下水源,土壤和农作物造成细滋慢长的破坏和污染,将大大降低我市市民的幸福感指数,成为我市加快建设“美丽宁波”、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一大瓶颈。
三个多月前,我市正式向生活垃圾发起全面进攻,明确“年底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0%”。实现分类收集是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前提,能够最大化地减少焚烧或填埋垃圾产生的环境污染,还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变废为宝,这是宁波找准当前病灶,诊断病因后为自己开的一剂良方。然而,该方也并不是没有被其他城市尝试过,在北京、杭州等地,垃圾分类试点已经推行了14年,却未见明显成效,垃圾问题仍是一大困局,这也彻底地印证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这一说法。垃圾分类收集绝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也绝不是政府的一个“实施方案”、一个“指导意见”就能落实到位的,这是一场硬仗,更是一场持久战,需要由政府主导的“顶层设计”,更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
虽然目前我市的垃圾分类没有得到市民的积极响应,但是我们应该肯定大多数的市民是具有垃圾分类的意识和意愿的,常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其背后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缺乏对垃圾分类标准的了解;二是抱有“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市民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制造者,理应是垃圾分类处理的主力军。民众的参与,是一种更其深厚的力量,民众的支持和实践是垃圾分类最坚实的基础。因此,如何发动全体市民投入到垃圾分类行动当中是解决眼下问题的一大关键。
借鉴国内外城市的垃圾分类的基本做法,我市应该制定一套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生活垃圾的基本种类,采取大类粗分的方式,将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并将常见的生活垃圾做好一对一的分门别类,可以制成宣传手册、公益广告,加大对市民垃圾分类知识的灌输和普及。同时,应改造和增设垃圾回收设施。可以用四种不同颜色的垃圾桶分别回收不同类别的垃圾,可在垃圾桶上标注回收的类别和列举一些常见的垃圾,或者在垃圾桶旁树立垃圾分类简要说明牌,方便和提醒市民正确地投放垃圾。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在垃圾分类实施初期,由于一些分类机制、体系流程尚不成熟,没有形成统一的分类行动,容易导致一些先驱者半途而废、走样跟样,最后造成有始无终、不了了之的局面。因此,应该强化外部监督,利用专业队伍指导和督促市民进行垃圾分类。居住小区是垃圾分类的重头,可以学习一些先进社区的做法,依托区、街道、社区建立的垃圾分类管理人员培训队伍,进社区开展日常指导和培训。例如宁波的牡丹小区通过管理员、楼道长的定期蹲点督导和每天早晚两次的巡访,仅在短短8个月的推行时间里,就形成了人人自觉分类的良好氛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和考核办法,用奖惩制度倒逼垃圾分类工作的落实。另外,目前我市的垃圾储运形式也亟待改善。环卫工人经常将垃圾混在一起倒入垃圾车内带走,一些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成了摆设。因此,可以考虑对全市的垃圾回收车进行分隔式的改造,分类装载垃圾,避免垃圾分类功亏一篑。
除了从正面强化垃圾分类指导工作之外,我们还可以借助当前的网络、报纸等媒体,对一些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曝光批评;积极发动市民力量,监督身边的家人、路人做好垃圾分类。用舆论的压力迫使人们一步一步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当然,养成好习惯,非一日之功。我市垃圾分类应以“先易后难,层层推进”、“示范先行,全面推广”的原则,打消市民“嫌麻烦”的思想,“搞不好”的念头,努力搭建公众参与的平台,丰富活动的载体,鼓励和动员市民迈出垃圾分类第一步,让全体市民共同建设我们美好的城市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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