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栋
据报道,个税起征点调整在全国两会上再度被提起。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0元调至3500元后,个税起征点连续5年“岿然不动”。这几年来,房价、物价不断上涨,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再调高?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华工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沙振权提出,在目前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下,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才比较合理(3月3日《信息时报》)。
近些年,有关个税起征点调整或者干脆说提高个税起征点的话题,已经不是被提起一两回了。除了在全国两会上,更不乏来自民间的、社会舆论的,以及一些专家学者的。为何这个话题经常会被提起,并且每每引发公众的高度关注?
首先是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人们尤其是工薪族的切身利益。个税起征点提高一些,个人收入就能多得一点。去年底,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对191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0%的受访者认为工薪阶层税负偏高,38.5%的受访者认为个税起征点过低,个税已沦为“工薪税”。而且随着房价、物价不断上涨,与收入形成反差,“岿然不动”不太合理。于是,提高起征点便成了人们的念想。其次是税制改革进展缓慢,人们有点等不及,于是也希望先提高起征点再说。
不过专家表示,提高起征点丝毫不能解决现有税制问题,而且可能带来新的不公平,这背离了个税改革的方向。更有“业内人士”直言,不可能再提高起征点,未来个税改革要放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的总体框架下进行。
不错,在现行税制下,不考虑个人和家庭因素,单纯说提高起征点,可能会造成新的不公,实行综合税改较为合理,也是既定方向。但基于目前的国情,推行这样的改革并非易事,短期内恐怕难以施行。单是如何严格界定“家庭”概念、怎样核查每个纳税人的实际负担等,就是一个难题。就连专家也承认,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计征,需要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平台,恐怕需要3年到5年时间。而这些工作又是税改的前提和基础,不然就会造成新的不公。
这样问题就来了:既不提高个税起征点,又迟迟不能推行综合税改,前者因为“背离改革方向”,后者因为有重重困难,结果两头落空,民众的税负难以得到有效缓解。提高起征点不公平、背离了个税改革的方向,但既不提高起征点,又迟迟不能推行综合税改,是否也是种不公平乃至背离了个税改革方向?
笔者以为,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减轻民众税负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目前3500元个税起征点已经明显偏低,“不合时宜”。按照税收伦理和原则,人们的基本生活费用是不应该缴税的。从这一角度看,提高起征点,既不会产出新的不公,也不会背离个税改革方向。这也正是提高个税起征点话题屡被提起的主要原因。
事实上,即使推行综合税改,个税起征点也应不断“与时俱进”,使之与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居民收入相适应。期待今年的两会上,对此话题能有个“决断”,让民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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